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报送公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相关信息的通知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0-08-18

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2020年重点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0〕9号)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粤医保规〔2019〕1号)等文件精神,我局7月17日公示313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http://hsa.gd.gov.cn/hdjlpt/yjzj/answer/5888,以下简称公示项目)。为配合做好后续审核工作,优化工作流程,现就报送公示项目涉及相关信息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本次医疗器械信息报送企业包括提供医疗器械及伴随服务的国内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境外生产企业在中国大陆设立或指定并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代表机构或企业法人。请各企业结合实际填报公示项目涉及的医疗器械(含医用设备、体外诊断试剂及耗材)的品种规格、价格等相关数据(一类医疗器械见附件1,二、三类医疗器械见附件2),以及公示项目在其他省(市、区)的价格信息(见附件3),并同步上传医疗服务价格主管部门的收费批文。

  二、报送要求

  各企业报送的数据材料,是我局开展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审核,及各地市医保局审核收费标准的重要基础和依据。请大家高度重视、认真核对、按时上报,并对所报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如存在瞒报、谎报的,一经查实,将列入招采失信行为处理。

  三、报送方式

  此次材料报送同时采取书面和电子方式,截止时间为8月21日。其中,电子报送请登录广东省药品电子交易平台(http://yp.gdyjs.cn:9020/login.do)按系统要求填报;书面材料PDF版(加盖公章)发至我局邮箱。

  联系方式:020-83260234、83260224(传真)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省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邮箱:ybj_ms@gd.gov.cn

  邮编:510630


附件:相关表格下载.rar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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