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我市切换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时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清医保待〔2021〕14号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局各科室:
按照广东省医疗保障局的统一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现决定于2021年3月14日(星期日)20时起停止运行广东省人社集中医疗和生育保险信息系统,并于2021年3月18日(星期四)8时起正式切换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为保障国家医保信息平台顺利、平稳切换上线,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全力以赴抓好医保平台上线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市直各有关单位按照市政府统一工作部署和工作职责全力以赴配合医疗保障部门做好国家信息平台切换上线相关工作,并指导和督促对口下属单位配合同级医疗保障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二、全市医保经办机构和各定点医疗机构应在服务窗口显著地方张贴“暂停医保服务通告(附件1)”,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并按医疗保障部门要求和业务操作指引做好信息平台切换期间在途医保业务及上线后医保业务衔接工作。
三、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主要负责做好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和落实本辖区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工作;负责收集本辖区各单位和定点医疗机构上线期间遇到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市医疗保障局报告。
附件:(点击下载)
附件2-清远市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切换上线工作实施预案.zip
附件3-清远市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切换在途业务操作指引.doc
清远市医疗保障局
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