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发清新城区31号区4822.29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清远市清新区土地储备中心(联系电话:13620572932) 提出 核发清新城区31号区4822.29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新城区31号区
二、公告方式和地点:
1、清远市城乡规划局网站网址www.qyup.gov.cn
清远市城乡规划局清新分局
2017年08月22日
项目概况:
总用地面积4822.29平方米,其中城市道路用地面积:432.120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4390.17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商业部分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面积比例≤20%,1<容积率≤3.5,建筑密度≤61%,绿地率≥30%,建筑退缩道路或用地红线、建筑间距、消防、日照、停车位等须满足相关技术规定要求。建设用地北侧需与北侧地块共同预留9M的小区道路。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