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广东金融学院清远校区项目选址及规划条件批前公示
申请广东金融学院清远校区项目选址及规划条件 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 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 提出的 申请广东金融学院清远校区项目选址及规划条件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职业技术学院东侧
二、公示时间:2018-05-18--2018-05-27,共 10 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四、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五、联系部门及电话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行政服务中心12楼 邮编511518 市规划局行政审批科
咨询电话: 0763-3365531
2018-05-18
项目概况:
一、根据市政府《关于广东金融学院清远校区选址等有关问题的建议》,拟将清职院东侧约800亩(原清职院二期用地)以及该地块北侧山体公园约400亩作为金融学院清远校区的选址用地。山体作为学院公园或绿化用地,并对公众开放。调整后,金融学院清远校区的总用地由北侧山体公园、原清职院二期用地、原东城街办用地及小部分村庄组成,总面积约1350亩。 二、为配合市政府重点项目的推进,拟同意广东金融学院清远校区项目选址在清远职业技术学院的东侧,总用地面积约1380亩,其中南面建设用地面积约970亩,北面山体绿地面积约410亩。 三、拟同意参照项目提供的规划方案核发规划条件。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