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关于印发《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02-17

关于印发《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直属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临时机构:

现将《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2.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2月16日

(联系人:孙巧玲  电话:339626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附件1: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压实普法责任,践行“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要求,切实加强我局普法工作,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一、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落实,局主要责任人定期听取普法工作汇报,研究安排部署普法工作。

二、强化普法责任

(一)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编制《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压实普法责任,并及时上网公开。

(二)加强普法工作计划制定、执行和督查考核。将普法工作纳入局机关各科室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年终开展落实情况考核,按照要求向市委依法治市办报告。

三、开展八五普法规划编制

推进落实《清远市城市管理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使本部门普法工作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管理的需要相协调,促进和保障城管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聚焦重点对象,开展普法宣传

(一)抓好普法宣传教育,加强内部学法普法

1.认真落实中心组学法制度。年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重点学习内容,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交流,进一步学懂学深学透,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增强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开展党内法规和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宣讲,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和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2.落实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讲法制度。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由局主要责任人和各分管负责人宣讲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发挥领导干部学法带头示范作用,浓厚学法氛围。

3.通过其它形式开展学习宣传。利用专题培训、讲座等形式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增强干部职工自觉遵法守法学法用法意识和能力。

(二)实施普法重点项目,加强社会面宣传

1.开展燃气法律法规宣传。结合“5.12防灾减灾日”、6月“安全生产月”、“11.17安全用气百日宣传”和12月宪法宣传月等活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宣传,进一步丰富宣传手段,提高宣传实效,增强燃气用户的安全意识。

2.开展环境卫生法律法规宣传。结合每年六月“清远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月”,开展全民参与的知识普及和实践活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清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清远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等,与城市环境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和科普教育。以学生为重点对象,开展垃圾分类普法进社区、进校园活动,提高公众依法保护环境的意识。

3.开展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学习宣传。重点围绕《清远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清远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清远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清远市在建违法建设查处办法》,通过集中宣传和以案释法、媒体传播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参加《法治清远》普法栏目宣传工作,增强人民群众遵守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自觉性。

五、强化精准普法,提高普法成效

(一)执法检查与普法宣传并行。在开展燃气安全、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市政等行政检查时,实时对行政相对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明确指出所违反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规定条款,引导公民知法守法。

(二)强化联动普法宣传。健全市、县(市、区)、镇(街)联合普法机制,在开展联合联动执法行动时,会同宣传、广播电视部门及新媒体等同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强化普法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三)加强以案释法。在实施行政处罚的调查询问笔录、行政处罚事先告知、陈述申辩等环节中,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实时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法治意识,提高行政处罚的效果。加强以案释法,健全以案释法工作机制,畅通案件信息报送渠道,放大行政处罚警示教育效应。

(四)强化政务信息公开。落实行政执法公示三项制度,及时在局门户网站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信息。


附件2: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普法重点任务

拟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

重点普法对象

宣传时间节点

宣传方式与阵地

责任单位

1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

  1.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2《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

    3.习近平法治思想


局党组成员、城管局全体干部职工

1. 全年个人自学

2. 3月、6月、10月党组中心组各安排一次

3. 7月邀请专家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

1. 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个人自学;2.利用多种平台进行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

3.邀请专家专题学习讲座

执法监督科

2

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行政处罚法》

3.《民法典》

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领导干部和社会公众

1.12.4宪法宣传日主题宣传

2.4月邀请法律专家授课《行政处罚法》

3.9月《民法典》专题学习

1.局宣传栏播放宣传视频;

2.邀请法律顾问授课。

3.培训班

执法监督科

3

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1.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3.《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4.《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全体党员、领导干部、中心组成员

每季度党组中心组安排学习

1. 领导领学;

2. 党支部小组学

机关党办

4

城市管理领域新颁布法律法规规章学习宣传教育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4.《清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5.《清远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6.《清远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

7.《清远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

各业务科室、市民群众

全年

1.开展专题普法学习培训;(各业务科室自学、党组会议每季度一学)

2.通过新闻报道、电台推广开展法规宣传;

3.在“12.4”国家宪法宣传日或其他重点活动进行普法宣传;现场与市民群众互动,派发传单,开展法治宣传。

执法监督科、园林绿化管理科、环境卫生管理科、市政管理科

5

城镇燃气法律法规宣传

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2.《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市民群众、企业

1.5月12日防灾减灾日

2.6月安全生产月

3.11月17日安全用气百日宣传

4.12月宪法宣传月

1.开展社会普法:包括举办“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或《安全生产法》宣传月活动;

2.参加“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现场与市民群众互动,派发传单;

3.燃气经营者派发宣传单并进行定时检查监督。

市政管理科

6

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道路管理宣传

1.《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

2.《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3.《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4.《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5.《城市照明管理规定》

6.《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

7.《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8.《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各业务科室、市民群众

全年

1.参加“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现场与市民群众互动,派发传单。

2.法律“六进”活动

园林绿化管理科、环境卫生管理科、市政管理科、执法监督科

7

规范城管执法程序及执法文书

1.《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

2.《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

3.《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

4.《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局机关各业务科室

1.3月完成2021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2.5月专题学习《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1. 举办学习交流会议、专题培训讲座

2.专题培训班

执法监督科

8

规范性文件宣传

1. 《清远市市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2. 《清远市“门前三包”管理办法》

3.《清远市城市厨余垃圾管理办法

4.《清远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

5.《清远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

6.《清远市城市管理领域违法处置垃圾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社会公众

1. 每季度各业务科室专题学习会;

2. 12月举法律知识竞赛

1. 科室内部学习;

2. 行政检查中宣传;

3. 法律“六进”活动

园林绿化管理科、环境卫生管理科、市政管理科、执法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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