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直属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临时机构:
现将《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2.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2月16日
(联系人:孙巧玲 电话:339626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附件1: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压实普法责任,践行“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要求,切实加强我局普法工作,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一、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落实,局主要责任人定期听取普法工作汇报,研究安排部署普法工作。
二、强化普法责任
(一)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编制《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压实普法责任,并及时上网公开。
(二)加强普法工作计划制定、执行和督查考核。将普法工作纳入局机关各科室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年终开展落实情况考核,按照要求向市委依法治市办报告。
三、开展八五普法规划编制
推进落实《清远市城市管理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使本部门普法工作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管理的需要相协调,促进和保障城管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聚焦重点对象,开展普法宣传
(一)抓好普法宣传教育,加强内部学法普法
1.认真落实中心组学法制度。年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重点学习内容,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交流,进一步学懂学深学透,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增强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开展党内法规和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宣讲,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和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2.落实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讲法制度。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由局主要责任人和各分管负责人宣讲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发挥领导干部学法带头示范作用,浓厚学法氛围。
3.通过其它形式开展学习宣传。利用专题培训、讲座等形式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增强干部职工自觉遵法守法学法用法意识和能力。
(二)实施普法重点项目,加强社会面宣传
1.开展燃气法律法规宣传。结合“5.12防灾减灾日”、6月“安全生产月”、“11.17安全用气百日宣传”和12月宪法宣传月等活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宣传,进一步丰富宣传手段,提高宣传实效,增强燃气用户的安全意识。
2.开展环境卫生法律法规宣传。结合每年六月“清远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月”,开展全民参与的知识普及和实践活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清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清远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等,与城市环境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和科普教育。以学生为重点对象,开展垃圾分类普法进社区、进校园活动,提高公众依法保护环境的意识。
3.开展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学习宣传。重点围绕《清远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清远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清远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清远市在建违法建设查处办法》,通过集中宣传和以案释法、媒体传播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参加《法治清远》普法栏目宣传工作,增强人民群众遵守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自觉性。
五、强化精准普法,提高普法成效
(一)执法检查与普法宣传并行。在开展燃气安全、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市政等行政检查时,实时对行政相对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明确指出所违反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规定条款,引导公民知法守法。
(二)强化联动普法宣传。健全市、县(市、区)、镇(街)联合普法机制,在开展联合联动执法行动时,会同宣传、广播电视部门及新媒体等同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强化普法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三)加强以案释法。在实施行政处罚的调查询问笔录、行政处罚事先告知、陈述申辩等环节中,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实时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法治意识,提高行政处罚的效果。加强以案释法,健全以案释法工作机制,畅通案件信息报送渠道,放大行政处罚警示教育效应。
(四)强化政务信息公开。落实行政执法公示三项制度,及时在局门户网站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信息。
附件2: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