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01-09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清远市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工作数据情况

(一)行政许可情况。我局2022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19宗(12家企业),予以许可9宗(9家企业),不予许可数量10宗(3家企业)。其中: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许可申请19宗,予以许可9宗,不予许可10宗;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许可申请0宗。因实施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二)行政处罚情况。我局2022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1宗,罚没金额6.6万元。因实施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三)行政强制情况。我局2022年度行政强制总数为0宗。因实施行政强制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四)行政征收情况。我局2022年度行政征收总数为0宗,征收总金额0元。因实施行政征收被申请行政复议0 宗,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五)行政征用情况。我局2022年度行政征用总数为0宗。因实施行政征用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六)行政检查情况。我局2022年度行政检查总数为26次。其中: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检查26次;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检查0次。因实施行政检查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七)“清远粤执法”平台案件办理情况。2022年我局在“清远粤执法”平台上办理案件为4宗,均为行政检查事项。

二、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情况。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信息化建设的要求,我局权责清单100项事项录入了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并实行动态调整。加强广东省公示平台执法公示信息管理,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时限等,明确公开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保障措施等事项。2022年在规定时限内在广东省公示平台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1宗、行政许可9宗、行政检查26项。

2.推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情况。严格按照“过程全记录、记录全归档”的要求,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法定程序以及证据保存、查封、扣押、强制拆除等环节进行跟踪记录,实时留痕,及时归档,实现可回溯管理。

3.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情况。成立局法制审核工作小组,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的、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的、案情疑难复杂的案件实施案审制度,2022年我局共组织召开了4次案审会。 

(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

1.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印发了《清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要求城管执法人员依据法定权限、范围、程序、时限履行职责,做到办案流程规范、装备使用规范、着装规范、举止和语言规范。

2.开展案卷评查。2022年对各县(市、区)2021年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2次评查,共评查案卷125宗,发现问题186个,均督促各地城管部门完成整改。

3.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以“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为主题,组织县(市、区)、镇(街)城管执法人员共88人参加了全市县镇两级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办案专题培训班,提升城管队伍执法能力水平。

 (三)贯彻实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执法情况

1.贯彻实施《清远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行政执法情况。推进各地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2022年全市共出动9439人次、车辆2575车次,检查各类对象共1663家次,发现违法行为968宗,均已责令当事人改正;依法查处随意倾倒、焚烧生活垃圾违法行为6宗,罚没金额共2900元。

2.贯彻实施《清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政执法情况。常态化开展市容秩序整治,2022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和协管员21.4584万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7845万车次,劝谕清理违规占道经营行为13.4839万次,责令改正11241次,立案处罚385宗,处罚金额共26.3947万元;查处露天烧烤2751档次,责令改正违法行为104宗次,作出行政处罚16宗次,处罚金额9320元;查处露天焚烧311宗次,作出行政处罚9宗次,处罚金额6500元。

3.贯彻实施《清远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行政执法情况。推进餐饮油烟整治工作,2022年全市城管部门共对9358间餐饮店进行检查,其中,店铺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7831间,店铺清洗油烟净化设备、上传清洗台账4797间,对无安装油烟净化设施1527间店铺进行督促整改。

4.贯彻实施《清远市在建违法建设查处办法》行政执法情况。大力开展违建治理工作,2022年全市累计治理违法建设158.0207万平方米(其中拆除130.7568万平方米),对照省住建厅下达的年度治理任务目标(37.82万平方米),治理进度为417.82%;对照市定目标(150万平方米),治理进度为105.35%。

5.贯彻实施《清远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行政执法情况。强化清远市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整治,2022年全市共组织排查户外广告设施和门店招牌44197个(其中户外广告设施9008个,门店招牌35189个),已拆除违规设置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设施和门店招牌4636个,共111442.5平方米;作出责令改正的户外广告设施和门店招牌1527个,共46003.3平方米;作出行政处罚的户外广告设施2个,共79.8平方米。

三、存在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能力相对不足,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水平不高;二是法制审核人员的配备使用有待进一步优化,一线行政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执法监督有待加强,对各地城管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监督和过于单一,在执法程序、法律适用、文书规范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大指导力度,提高执法效能。

四、2023年工作计划

(一)夯实行政执法专业基础。大力推进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入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重点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具体执法业务,推动实体合法、程序合法和严格执法的意识深入人心,努力形成“人人会办案,会办所有案”的良性执法氛围。

(二)加强法制审核人才培养。组织法制审核人员学习法学基础知识、公共法律知识、职业道德技能等基本内容。针对重大、复杂、疑难执法实务,邀请法律顾问协助共同研究,以办“铁案”的标准实现处罚适宜适当、决定合法合理。

(三)加大行政执法业务指导力度。加强对各地城管执法部门业务指导,深入探讨和详尽解答各地在执法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加强城市城管执法队伍的队容风纪建设,打造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为民的执法队伍,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附件: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行政执法实施情况相关统计表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1月9日



                                                                       
附件: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行政执法实施情况相关统计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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