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辆缴费:
(一)划卡(或存折):直接到年票征收点划银联卡(农业银行存折)后领取年票专用收据及年票标识。
(二)现金:在缴费点开缴费通知书到农业银行交款,当天内到缴费点领取年票收据及标识。
二、办理新车入户需提供以下资料:
单 位 |
个 人 |
1、《机动车行驶证》及其正、币车恼反面复印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及其复印件; 3、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复印件 4、填写《机动车辆(年票)缴费入户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
1、《机动车行驶证》及其正、副页的正反面复印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及其复印件; 3、车主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填写《机动车辆(年票)缴费入户登记表》及车主本人签名。 |
四、车辆报停:
(一)车辆因故停驶,缴费义务应在车辆年票缴讫凭证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填报车辆停驶原因及其停放地点,经车辆年票征收单位批准后,交回年票收讫标志,办理停征手续。
(二)车辆全年累计报停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新入户的车辆,在当年不得报停。报停超期需补缴年票。
(三)办理车辆报停手续时,车主必须在报停申请书上填报车辆停驶原因及其停放地点。
(四)因故被行政机关及司法机关扣押、封存的车辆(含被盗车辆),在当月内凭有关部门的证明,经当地年票征收部门查验后,办理停驶手续,暂免缴车辆通行费年票。
五、车辆报废:
车辆报废后,车主应将报废车辆交由金属回收公司收购后,于年票有效期内,持《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第五联、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开具的《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到车籍所在地的年票代征点办理缴费销户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作欠缴年票处理。
六、车辆迁出:
车辆迁出外市或外省须凭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出具的有关迁往地资料(含迁出档案及临时纸牌)办理车辆迁出手续。
七、年票缴讫凭证遗失处理:
通行费年票标志如有遗失,车辆可以凭原缴交年票费收据通过纳入年票制范围的收费站。
八、年票缴费时间:
机动车辆各年度的路桥通行费年票在当年1月15日前缴纳,并一次性全额征收,逾期缴纳年票的,除补缴外,自应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额2‰的滞纳金。
九、车辆路桥车辆通行费标准:
清远市中心区域(含清远城区、清新县)路桥车辆通行费年票标准表
车 辆 类 别 |
车 型 |
收费标准(元/辆) |
备 注 |
|
市区籍车辆 |
清新籍车辆 |
|||
一 |
摩托车、手扶拖拉机 |
60 |
30 |
军车及执行任务的省政府治理公路“三乱”督察队标牌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殡葬车、执行紧急救灾抢险任务的车辆免费。 |
二 |
12座(含12座)以下小客车、0.75吨(含0.75吨)以下小型货车、机动三轮车、方向盘式拖拉机 |
500 |
250 |
|
三 |
12座以上20座(含20座)以下客车、0.75吨以上2吨以下(含2吨)货车、机动三轮车、方向盘式拖拉机 |
1500 |
750 |
|
四 |
21座至50座客车、2吨以上至5吨(含5吨)货车 |
2000 |
1000 |
|
五 |
51座以上客车、5吨以上至15吨(含15吨)货车 |
2600 |
1300 |
|
六 |
15吨以上货车和各种集装箱车 |
3300 |
1600 |
(一)新车从《机动车行驶证》登记之日起计征车辆通行费年票,中、下旬入户的新车按该车月应征额的2/3、1/3或按日计征通行费年票。新车从《机动车行驶证》核发之日起30天内免收滞纳金,逾期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
(二)中、下旬启用的报停车辆,当月分别按该车月应征额的2/3、1/3或按日计征年票。
(三)被盗和因交通事故报废的盗究善竟安机关的正式立案文书或公安交警的报废证明办理报停或报废,并可以办理报停或报废后,持年票缴费收据、年票标志和车主身份证到市交通建设开发公司办理清退次月起的年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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