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省级家庭农场
示范县创建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项目申报的通知》(粤农农函〔2020〕341号)精神,决定在符合条件的县(市、区)中,在自行申报基础上,择优选择开展省级家庭农村示范县创建工作,对列入实施的示范县给予资金支持。
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对照项目申报所列条件进行自查,符合申报创建条件的县(市、区),请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向当地人民政府汇报,按照通知要求,研究制定创建方案,并以县(市、区)人民政府名义向省农业农村厅提出书面申请。申报材料于5月29日前送到省农业项目投资中心(书面一式两份,附电子文档光盘),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35号省农业农村厅2号楼11楼11房,电话:020-37289982 或37236548。
省农业农村厅联系人:
王国志(政策法规与改革处),电话:020-37288509;
杨伟光(计划财务处),电话:020-37288930。
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
赵荣泽(政策法规与改革科),电话:0763-3380448。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