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清远市
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的通知
清府办函〔2024〕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州对口帮扶协作清远指挥部,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强我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统筹协调,完善市县联动工作机制,市政府决定成立清远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人员
工作专班由市政府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市长任召集人,市政府协调发展改革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召集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州对口帮扶协作清远指挥部,市发展改革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政务和数据局,市气象局、通信建设管理办、邮政管理局等为成员单位。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局,承担专班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工作专班成员名单由市发展改革局以工作专班办公室名义印发。
二、主要职责
统筹谋划全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协调解决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及有关问题,强化工作任务督促指导;建立实施军地民三方协同管理机制,统筹推进全市低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全域低空飞行管理机制和运行规则;推动低空经济产业链布局和产业创新能力提升;培育推广低空飞行应用示范场景,强化与广州等周边地区应用场景合作;指导各地低空经济工作开展。
三、分工安排
工作专班下设综合管理、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技术创新、产业招商、场景拓展六个专项小组,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一)综合管理组。落实工作专班部署要求,督促各成员单位和专项小组按计划开展相关工作。做好低空经济涉及军地民三方的综合协调,配合省协调做好全市全域低空空域分类、航线划设等管理事项。统筹低空领域试点示范工作。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市通信建设管理办。
(二)基础设施组。根据上级低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指南及相关规则标准,结合我市实际需要制定细化标准。监督管理全市低空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等工作。协助低空飞行起降点报批及建设、试飞等工作,组织推进地面保障设施建设。统筹推进低空智联网和数字低空建设。加强低空经济建设项目跟踪调度,落实资源要素保障,协调解决项目问题。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政务和数据局,市气象局、通信建设管理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产业发展组。推动全市低空制造产业发展,引进培育若干具有领先科技实力与影响力的低空企业,加快布局发展低空航空器关键零部件、精密模具、航空专用装备和航材等航空关联制造业,支持企业加快新型飞行器整机研发制造,推动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电子信息等产业与低空经济产业跨界融合发展。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科技局、财政局、商务局。
(四)技术创新组。在重点领域研发计划中布局低空经济技术相关项目,协助企业在整机、关键零部件、基础软件、低空服务等领域关键技术升级。加强低空领域人才引育,支持符合条件的低空经济高端人才申报市高精尖缺人才及企业高端核心技术和技能人才。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产业招商组。统筹全市低空经济产业招商引资,定期梳理全市低空经济产业链企业清单,开展低空经济精准招商。定期召开低空经济产业供需对接会,组织企业参加中国航展、北京国际航展、新加坡航展等国内外知名展会。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场景拓展组。培育低空应用示范场景,推动物流配送、应急救援、公共服务、航空运动、农业农村、旅游和气象等方面的低空飞行应用及租赁、维修等衍生服务,深化“百千万工程”信息综合平台应用。推动应用场景市内外区域协同,强化与广州等周边地区应用场景合作。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广州对口帮扶协作清远指挥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政务和数据局,市气象局、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工作机制
(一)建立专班会议机制。召集人或副召集人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专班会议,各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向召集人提议召开会议。会议议定事项经召集人同意后由工作专班印发有关单位落实,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
(二)建立常态协商机制。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作,及时共享信息,形成工作合力。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硬的同志作为联络员,工作专班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联络员会议。
(三)建立定期报告机制。各成员单位定期梳理工作进展情况、堵点卡点问题,每月报送工作专班办公室。工作专班办公室要做好统筹协调,加强与省、市有关单位以及属地政府沟通衔接,重要工作动态及时报告专班领导。
(四)建立工作督办机制。工作专班办公室要细化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性任务,对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纳入督办台账,定期跟踪调度,及时通报情况,确保工作压实推进。
(五)其他。专班成员单位视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调整和增补。工作专班存续三年,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制有关文件,由市发展改革局代章。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