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清远市供给侧
结构性改革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2017年清远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年度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各级各部门特别是牵头单位和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逐类逐项落实具体任务。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金融局五个牵头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牵头抓总责任,加强跟踪督查,严格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每月汇总计划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
附件:1.2017年度清远市去产能工作计划
2.2017年度清远市去库存工作计划
3.2017年度清远市去杠杆工作计划
4.2017年度清远市降成本工作计划
5.2017年度清远市补短板工作计划
清远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7日
附件1
2017年度清远市去产能工作计划
序号 |
任务 |
具体措施 |
承办单位 |
1 |
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 |
一、经省发改委公示,我市有钢铁落后产能企业13家,包括清远高新区1家、清城区1家、英德市6家、佛冈县2家、连州市1家、阳山县1家、连山县1家。根据省检查验收组对我市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现场检查验收反馈整改意见,依据省的验收办法和细则要求,在4月17日前严格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 二、认真组织发改、经信、工商、环保、安监、质监、国土、供电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对辖区内的涉钢企业(包括涉及铸造的五金、汽配等企业)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地毯式排查,建立企业档案,对中频炉等设备实行登记管理,4月30日前将情况汇总后报市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彻底摸清全市钢铁产能情况,确保不留死角。 三、5月份,对确认的“地条钢”产能设备,按照国家要求尽快予以彻底拆除并抓紧验收,确保6月30日前我市彻底清除取缔“地条钢”企业。 四、通过日常巡查、用电定期核查、“回头看”等方式,做好已淘汰的落后产能企业监管工作,防止新增产能和死灰复燃。 |
市发展改革局,清远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工商局、市安全监管局、市质监局、清远供电局 |
2 |
分类处置非国有特困、困难企业 |
力争实现2家特困企业(广东清远云铜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联日(清远)纺织服装有限公司)的市场出清。 |
清城区人民政府、 清新区人民政府 |
3 |
13家困难企业的脱困工作定期跟进,力争实现一半以上企业脱困。 |
清城区人民政府、清新区人民政府、英德市人民政府、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
4 |
推动建筑陶瓷行业化解过剩产能 |
运用市场、法治的办法推动源潭工业园2家以上企业落实去产能工作;以市场为导向,控制15家建筑陶瓷行业企业的在产生产线在84条以内。 |
清城区人民政府 |
5 |
再生金属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 |
按照预定整合方案,推动27家再生金属加工利用定点企业(清城区20家、高新区7家)的整合工作,争取再生金属企业的兼并重组工作有新进展。 |
市金属行业商会,清远高新区管委会、清城区人民政府 |
6 |
推动造纸行业化解落后产能 |
淘汰佛冈县两家造纸企业(佛冈县冠华纸塑包装有限公司、佛冈县三门再生纸厂)落后生产线。 |
佛冈县人民政府,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附件2
2017年度清远市去库存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2017年,我市化解商品房库存目标为18万平方米,全部为非商品住房库存。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确保基本控制在16个月以内,注重处理好商业地产去库存与商品住房稳价格的关系。2017年季度目标为:一季度消化3.6万平方米,上半年累计消化7.2万平方米,前三季度累计消化12.6万平方米,全年共消化18万平方米。各县(市、区)去库存目标分别为:清城区11.5万平方米,清新区1.5万平方米,英德市2.8万平方米,连州市0.5万平方米,佛冈县1.2万平方米,阳山县0.3万平方米,连南瑶族自治县0.2万平方米,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0万平方米。
二、重点任务与工作措施
序号 |
任务 |
具体措施 |
承办单位 |
分管领导 |
承办人 |
联系电话 |
1 |
重点控制新增供应 |
加强土地供应与房地产去库存的联动,要根据商品房库存消化周期,适时调整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 |
市土地储备局 市国土资源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邓国宏 林英营 |
刘文桃 盘兴强 |
3385605 3361953 |
对非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大于36个月的县(市区)要暂停非商品住房类用地供应。 |
市土地储备局 市国土资源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邓国宏 林英营 |
刘文桃 盘兴强 |
3361953 3385605 |
||
进一步降低商铺的配建比例。 |
市城乡规划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钟华山 |
刘小韫 |
3382012 |
||
从严控制商业地产类项目立项的审批进度。 |
市发展改革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刘新茂 |
陈冠文 |
3862263 |
||
从严控制商业地产类项目规划许可的审批进度。 |
市城乡规划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钟华山 |
张国坚 |
3382012 |
||
从严控制商业地产项目施工许可的审批进度。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张望军 |
胡剑芸 |
3378017 |
||
鼓励长期闲置的商业用房和写字楼改造为创客空间、幼儿园、医疗诊所等用房。 |
市商务局 市教育局 市卫生计生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潘海涛 赵玉成 范桂密 |
谢志彦 刘灼明 廖利明 |
3365027 3361266 3362045 |
||
逐步将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沈坚 |
李琳琳 |
3877290 |
||
2 |
继续鼓励农民和大学生购房 |
切实落实农民购房专项补贴。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清城区)黄国杰 (清新区)邹早银 (英德市)张本疆 (连州市)钟振平 (佛冈县)朱小松 (阳山县)周文华 (连南县)钟志文 (连山县)韦 鑫 |
黄卫峰 许立基 邓长喜 黄焕强 欧彩霞 张文育 吴泽宇 覃隆弟 |
3939310 5821163 2229588 6623842 4275058 13602929195 8669908 8713085 |
继续深入推进“农民安家贷”政策支持新市民购房。 |
中国农业银行清远分行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胡海清 |
陈铭胜 |
3380462 |
||
供水企业为农民购房提供优惠。 |
市供水拓展有限公司 |
郭建平 |
林志标 |
3375635 |
||
供电企业推行业扩投资界面延伸工作,将电源线路延伸至小区红线范围内,为客户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供应。 |
清远供电局 |
周杰 |
官兴华 |
3468108 |
||
供气企业为农民购房提供优惠。 |
清远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李根龙 |
孙梅华 |
6889910 |
||
有线电视企业为农民购房提供优惠。 |
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
何国海 |
苏燕安 |
3389800 |
||
继续对符合条件的本科、硕士、博士等高学历人才分别给予2万、3万、4万元购房补贴。 |
市财政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朱昭斌 郭文鹏 赖林健 |
邓琨 邓戈 刘小琼 |
3877295 3366456 3382509 |
||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 |
市公安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李鹏 赖林健 |
李丽芳 邓文锋 |
3463451 3361711 |
||
加强城市巡查管理,加大机动车乱停乱放惩治力度。 |
市公安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祝万和 |
陈建友 |
3463451 |
||
3 |
着力盘活车位库存 |
选择部分路段试点智能化咪表收费方法。 |
市发展改革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李重阳 |
赖娟 |
3688993 |
鼓励开发商加快库存车位出售或出租经营,盘活存量资源。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郭文鹏 |
邓戈 |
3375805 |
||
路面停车采用分时段差别化收费。 |
市发展改革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李重阳 |
赖娟 |
3688993 |
||
原则上不再新建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陈宇涛 |
许六生 |
3867919 |
||
4 |
大力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 |
对公租房、棚户区改造、农民回迁安置房等通过政府组织团购商品房或发放“房票”等方式进行安置。 |
市土地储备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梁鉴明 陈宇涛 |
林丹 许六生 |
3385605 3867919 |
全市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需达到50%以上。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陈宇涛 |
许六生 |
3867919 |
||
推动清远专业化住房租赁平台实质运作。 |
市国资委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蔡发明 |
黄华林 |
3379506 |
||
5 |
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
支持发展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规模化租赁企业。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市工商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郭文鹏 黄友湖 |
林舒 李楚明 |
3350900 3365936 |
积极争取政策性优惠贷款,进一步降低住房租赁平台运营成本。 |
市国资委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蔡发明 |
黄华林 |
3379506 |
||
对于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超过3年以上未售出的商业、办公等非住宅商品用房,通过土地、规划、金融、税收等政策加快转为开发商自持物业。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城乡规划局 市财政局 市地税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郭文鹏、张望军 林英营 钟华山 朱昭斌 熊诵伟 |
邓戈、胡剑芸、蔡勇 盘兴强 张国坚 李振非 胡国华 |
3366456 3361953 3377033 3877295 3868258 |
||
6 |
鼓励开发商自持经营 |
开展系统摸查,对开发商拿来自用的或开发商自持物业出租的,或对商品房项目依法取得预售许可证,又处于抵押状态而未签约的商品房,不列入库存统计范围。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郭文鹏 |
邓戈 |
3375805 |
附件3
2017年度清远市去杠杆行动计划
任务 |
目标 |
举措 |
承办单位 |
分管 领导 |
承办人 |
联系 电话 |
|
一、全面开展排查,有效推进去杠杆工作。 |
(一)落实去杠杆工作部署。 |
继续加强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杠杆率及管理现状的监督检查,督促其杠杆率达标。 |
1.加强与国家及省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根据广东银监局的统一部署,及时落实去杠杆的要求和部署。 2.继续开展对金融机构尤其是辖内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去杠杆”工作情况开展督查。 |
中国人民银行清远市中心支行 清远银监分局 |
韩 麒 邓燕霞 |
唐 剑 欧阳湘滢 |
3866052 3336186 |
(二)开展去杠杆风险排查。 |
全面摸清我市金融杠杆的情况,分析研判去杠杆可能造成的风险及影响。 |
加强对我市去杠杆情况调研,确定重点领域及关键环节的风险点,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 |
中国人民银行清远市中心支行 |
韩 麒 |
唐 剑 |
3866052 |
|
(三)推动金融机构与金融产品去杠杆。 |
通过开展风险排查,有效防控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抓好潜在风险贷款的风险化解工作;推动企业优化融资结构,降低杠杆水平。严控高杠杆、高风险的融资项目,不断提高防控风险能力。 |
1.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资本补充力度,通过增资扩股等形式增加自有资本,进一步降低杠杆率。 2.引导金融机构高度关注金融服务对象的杠杆水平,提高融资项目的自有资金或保证金比率,不断提高银行机构的防控风险的能力。 3.开展保险业排查工作,加强与省保监、省保协的沟通衔接,及时落实去杠杆的要求与部署。 |
中国人民银行清远市中心支行 清远市保险行业协会 |
韩 麒 陈朝荫 |
唐 剑 黄显宇 |
3866052 3376755 |
|
二、密切关注去杠杆动态,及时做好预警处置。 |
(一)加强监测预警。 |
建立去杠杆监测和信息通报机制。 |
1.通过去杠杆监测和信息通报机制,积极与有关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加强对金融风险的监测与预警。 2.对省保监局公布的我市费用异常的保险公司进行约谈。 3.按省保监局要求,每月上报我市各保险机构的总经理接待日。 |
市金融局 清远市保险行业协会 |
刘晓义 陈朝荫 |
罗胜利 黄显宇 曹坤 黄艾 |
3867843 3376755 |
(二)落实部门工作职责。 |
加强监测监控,强化日常监管。到2017年底,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杠杆率继续整体保持银监会规定的4%的监管最低要求,个别高风险农信社资本得到补充。 |
切实履行一线把关的职责,加强监测监控,强化日常监管,通过监督检查、风险排查等多种途径,对金融风险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处置。 |
中国人民银行清远市中心支行 清远银监分局 |
韩 麒 邓燕霞 |
唐 剑 欧阳湘滢 |
3866052 3336186 |
|
(三)及时应急处置。 |
研究制定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重点问题监测预警机制。 |
制定和完善金融各行业应急预案,明确监测、预警和报告的流程。 |
市金融局 |
邹志文 |
屠建辉 |
3380714 |
|
三、切实加强监管,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 |
(一)强化银行机构风险管理。 |
确保金融业务主要风险指标达到监管要求。 |
1.继续督促银行机构真实反映、妥善处置不良贷款;盯防大客户、过度授信、多头授信和关联授信风险。2.继续监测房地产行业风险,加强房地产信贷压力测试,稳妥应对房企信贷风险事件。3. 针对落后产能企业督促银行机构统筹规划继续坚持有控有扶的原则,重点强化退出机制,严把授信准入关口,逐步有序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同时对不同行业落后产能进行分类处理,争取转型升级,避免“一刀切”。 |
清远银监分局 |
邓燕霞 |
欧阳 湘滢 |
3336186 |
(二)落实证券、期货风险管控措施。 |
确保证劵、期货机构杠杆率控制在合理水平。 |
1.规范信息系统外部接入;2.清理参与配资的资产管理产品,强化管理;3.清理子账号、分账号、虚拟账号等;4.关注一人多户、线上线下等方式开展的新型场外配资活动风险。 |
建议由省级监管部门负责监管 |
||||
加强宣传,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 |
清远市地方金融行业协会 |
姚能顺 |
芦湘林 |
3861818 |
|||
(三)控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
完善全口径政府债务管理。 |
加强或有政府债务方面,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市本级已经建立相关制度,或有债务的借、管、用、还都要经相关程序审核。 |
市财政局 |
刘浩文 |
陈建强 |
3877212 |
|
(四)加强各类交易场所及相关机构监管。 |
密切监督大宗商品交易场所的设立,督促其按有关规定申办和运营。 |
密切监督大宗商品交易场所的设立,督促其按有关规定申办和运营。 |
市金融局 |
刘晓义 |
林燕凌 |
3373770 |
|
摸清我市融资租赁企业、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情况,对上述企业加强行业监管。 |
1.目前清远市铜交易市场处于停业状态; 2.目前我市暂无融资租赁企业,加强与工商部门沟通,利用商事登记后续监管平台,增加对融资租赁企业推送事项,加强后续监管。 |
市商务局 |
潘海涛 |
朱君乐 |
3363850 |
||
加强小额贷款、融资性担保公司日常监管。杠杆率符合相关要求,切实防范风险。 |
根据《清远市小额贷款公司非现场监管与现场检查工作指引》及《清远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现场检查制度》要求,定期开展两类机构风险排查。 |
市金融局 |
邹志文 |
屠建辉 |
3380714 |
||
四、加快处置不良货款,提高金融资产质量。 |
(一)加快不良贷款处置。 |
2018年底,辖内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占比力争压降至全省平均水平。加强与人民银行、银监局的沟通联系,做好案件移送衔接工作。 |
1.继续督促银行机构加快不良贷款处置并盘活“困难企业”金融资产。 2.继续鼓励银行机构完善贷款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 3.推动“政税银保合作”服务小微企业项目合作开展。 4.落实联络员工作机制、案件无缝衔接机制与联席会议机制。 |
清远银监分局 清远市保险行业协会 市公安局 |
邓燕霞 陈朝荫 赖水清 |
欧阳湘滢 黄 艾 邓锐文 |
3336186 3376755 13500298199 |
(二)完善贷款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 |
加强政银保企合作;扩大政银保试点范围。 |
完善贷款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推动特色农业担保基金业务及各县市区政银保业务的顺利开展。 |
市金融局 |
刘晓义 |
曾 媛 |
3867843 |
|
(三)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完善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加强信用服务市场培育。 |
1.加快推进各部门业务系统与信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 2.推动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信用管理制度,按制度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归集、公示信用“红黑名单”;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部署和要求,推动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 3.推动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扶持信用服务机构的相关政策;探索引进有资质的信用服务机构进入我市开展工作。 |
市发展改革局 |
姚 平 |
邓国英 |
3861853 |
|
五、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切实维护金融秩序。 |
(一)完善工作机制。 |
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小组机制。 |
加快建立监测预警、举报奖励、责任追究、“追究清单”等制度,形成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合力。 |
市金融局 |
邹志文 |
屠建辉 |
3380714 |
(二)加大打击和善后处置力度。 |
继续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以专项行动为契机逐步净化金融市场,增强群众防范非法集资犯罪意识,提高群众满意度。做好房地产行业监管工作。 |
1.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 2.联合市金融局、人民银行、银监局等单位定期开展以打击非法集资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3.及时发布打击犯罪成果和侦破大要案情况,以剖析典型案例、曝光作案手法、风险提示等方式,达到震慑犯罪,教育群众的良好效果。 4.做好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工作,一是要求购房者、开发企业必须按照规定将商品房预售款存入预售款监管专用账户;二是按流程和规定对预售款申请手续进 |
市公安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赖水清 郭文鹏 |
邓锐文 邹智敏 罗 静 |
13500298199 3366456 3375805 |
|
行审批;三是每季度对开发企业进行预售款专项巡查。做好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商品房销售情况的日常巡查制度,及时把握房地产市场动态。不定期要求企业进行自查,以达到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切实维护房地产领域金融秩序的目的。做好房地产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根据企业诚信评级情况,对不诚信企业动态进行重点监控。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和处置非法集资案件。 |
|||||||
(三)做好教育防范工作。 |
建立健全非法集资的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
定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每年5月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指导金融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和金融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发挥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社会组织职能作用。 |
市金融局 |
邹志文 |
屠建辉 |
3380714 |
|
六、推动直接融资发展,有效服务实体经济。 |
(一)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
力争“十三五”期间有3家企业上IPO,20家企业上“新三板”,90家企业在区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 |
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2.加大对企业资本市场的宣传和培训; 3.做好相关企业上市辅导和服务; 4.深入调研挖掘培育上市后备队伍。 |
市金融局 |
刘晓义 |
林燕凌 |
3373770 |
(二)拓宽企业债务融资渠道。 |
力争更多企业通过股票、债券、票据等产品进行直接融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
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使更多的企业掌握直接融资工具和方法,构建证券与企业的沟通平台,推动优质企业取得好的信用评级。 |
市金融局 |
刘晓义 |
林燕凌 |
3373770 |
|
(三)积极推动“险资入粤”。 |
积极利用保险资金促进清远发展建设。 |
积极与保险公司沟通和对接,吸引保险资金投入清远项目,营造良好投资环境。 |
市金融局 |
刘晓义 |
林燕凌 |
3373770 |
|
清远市保险行业协会 |
陈朝荫 |
欧利全 |
3376898 |
||||
(四)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融资。 |
规范发展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保险等互联网金融企业。 |
联合相关单位对企业开展互联网股权众筹和保险业务进行风险排查,督促其规范发展,对存在风险隐患的坚决查处取缔。 |
市金融局 |
刘晓义 |
林燕凌 |
3373770 |
|
七、着力优化信贷结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
(一)优化信贷投向。 |
继续改善金融服务,优化信贷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有效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
继续督促银行机构优化信贷投向、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努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与深入推动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发展。 |
清远银监分局 |
邓燕霞 |
欧阳湘滢 |
3336186 |
(二)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
引导辖区金融机构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
督促银行机构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丰富服务方式,提高综合金融覆盖率。 支持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小微企业专营机构,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 |
清远银监分局 中国人民银行清远市中心支行 |
邓燕霞 韩 麒 |
欧阳湘滢 唐 剑 |
3336186 3866052 |
|
(三)努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
降低融资成本,有效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
继续督促银行机构努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落实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无还本续贷政策,科学合理确定续贷贷款分类。 |
清远银监分局 |
邓燕霞 |
欧阳湘滢 |
3336186 |
|
(四)深入推动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发展,探索开展投贷联动试点。 |
推动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发展,满足科技创新企业的融资需求。 |
制定加强我市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设立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引导金融机构设立科技金融专业服务机构;推动开展联合科技信贷业务,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推动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发展。 |
市金融局 |
刘晓义 |
黄金灿 |
3867843 |
附件4
2017年度清远市降成本工作计划
序号 |
事项内容 |
责任单位 |
1 |
工作目标。2017年的降成本工作,一方面是继续执行降低实体经济企业一揽子政策,控制企业成本不反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另一方面,预计2017年降低企业成本力度,将大于2016年。主要是部分2016年第四季度才实施的降费政策,在2017年全面实施。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财政局 |
2 |
落实国家和省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措施。巩固2015年以来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专项行动成果,对取消和停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严禁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落实国家和省新一轮正税清费工作部署,做好政策研究及相关测算分析,保证国家和省政策措施在我市顺利实施。 |
市发展改革局、 市财政局 |
3 |
落实国家规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市级及以下收入减免工作。从2016年4月1日起,免征矿产资源补偿费(不含煤炭、原油、天然气)、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国内植物检疫费、(农业)检验检测费、医疗事故鉴定费、卫生检测费、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城市放射性废物送贮费、食品药品检验费、GMP、GSP认证费、海洋废弃物倾倒、检验费、测绘成果成图资料收费等12项国家规定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市级及以下收入。从2016年10月1日起,免征土地登记费、耕地开垦费、河道采砂管理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省称堤围防护费)、水土保持补偿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计量收费、环境监测服务费、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测绘仪器监测收费等1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市级及以下收入。 |
市发展改革局、 市财政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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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国家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工作。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文件要求,从2016年2月1日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费款所属期在2月1日(含)以后,但已征收的有关政府性基金,做好退付工作。 |
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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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从2016年10月1日起,免征IC卡道路运输电子证件工本费、劳动合同文本费、绿化补偿费、职业病诊断及鉴定费、河道管理范围占用费和专利纠纷案件处理费、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试费、占用利用公路路产补(赔)偿费、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恢复绿化补偿费等11项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 |
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6 |
实施市县政府权限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优惠政策。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对流动人口因遗失、损坏而补领、换领居住证的,按每证16元缴纳工本费;对卫生监测费及体检收费、公证费、房屋登记费、土地证书工本费和药品资格证书费减半征收等。经营服务性收费包括:测绘工程产品价格按标准的85%收费;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标准减半收费;防雷设施检测服务费实施优惠收费。 |
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7 |
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从2015年8月15日起,放开一批原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同步清理失效的价格收费政策文件。开展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整治行动,坚决取缔各种乱收费。加强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管,配合省对少数存在垄断的收费项目,加强成本监审,完善定价机制。配合省加大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规范力度,落实省修订的有关外贸涉企收费政策,推进落实免除海关查验没有问题的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改革,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港口收费计费办法,配合省下调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费率。 |
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清远海事局、清远海关 |
8 |
实行政府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经营服务性收费)。对国家、省和我市清理减免后保留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编制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收费标准等,分别在市政府和各主管部门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布《清远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清远市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并明确目录清单之外的政府收费,一律不得执行,在清所有企业有权拒绝缴纳。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及收费主管部门依据目录清单对本地区、本单位的政府收费进行清理核对,凡不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 |
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9 |
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及收费。根据省工作部署,继续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其收费,公布第二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国家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按照行政许可法有关行政许可条件要求规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外,一律不再开展。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原则上不再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全面规范中介服务收费,严禁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严禁相互串通、操纵中介服务服务市场价。对市清理确定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原则上通过市场调节价格,不再有行政事业单位垄断收费。对专业性强、市场暂时无法承接,仍需由审批部门所属单位开展的中介服务,实行清单管理,其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明确项目名称、实施依据、服务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在市政府和审批部门的门户网站公开,接收社会监督。 |
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法制局 |
10 |
合理调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2015年5月1日,我市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1210元/月,2016年、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按2015年5月的标准执行。同时,适当降低最低工资增幅,原则上不超过我市同期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增长幅度。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11 |
积极提高劳动就业服务水平。落实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提升企业劳动力技能水平的政策措施。加大对企业的职业培训补贴力度。不断完善市、镇(街)、村(居)四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探索打造“清远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形成招聘、求职的集聚点,实现企业、求职者的无缝对接,降低企业招工、用工成本。落实完善高技能人才补贴政策,对我市扶持的100家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培养、引进的高技能人才给予补贴,减轻企业在人员培训及人才培养方面的负担。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
12 |
落实援企稳岗补贴政策。对符合申请稳岗补贴条件的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稳岗补贴政策执行至2020年底。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13 |
降低养老保险、失业、生育、医疗、工伤保险缴费费率。落实国家、省优化社保险种结构、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要求。从2015年1月1日起,企业缴纳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降为13%。从2016年3月1日起,企业缴纳失业保险费率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费率降至0.8%。从2015年10月1日起,企业缴纳生育保险费率降为0.5%,对企业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成本降低了50%。从2016年7月1日起,实施八类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政策,平均费率将下降20%左右,对执行新费率后行业基准费率升高的,继续实施阶段性下调费率的政策措施。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
14 |
妥善处理养老保险欠费历史遗留问题。按照省“先入轨、缓补缴”的原则,推动企业全员足额参保,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解决未参保职工参保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保、地税部门密切配合,出台我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方案,全面开展企业职工全员足额参保工作。对养老保险欠费历史遗留问题,由社保部门梳理欠费信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依法依规、统筹兼顾、实事求是、分类处理”的原则,在既维护职工权益,又充分考虑企业经营发展的前提下,逐步对欠费进行清理。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地税局 |
15 |
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明确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为12%,缴存基数上限从月平均工资的5倍降低到3倍。引导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状况在5%—12%之间自行确定合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至5%以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财政局 |
16 |
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全面扩围。完善征管服务措施,引导企业推进经营管理创新,加强财务核算,积极取得抵扣凭证,用足抵扣政策,降低税收负担。 |
市财政局、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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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上级涉企一揽子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国家降低制造业增值税税负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政策措施及其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加强政策宣传,简化涉税事项办理程序,优化纳税服务,力争实现每个企业应享尽享,保证政策实施到位,切实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
市地税局、 市国税局、 市财政局 |
18 |
积极争取国家、省财税政策支持。在符合税制改革方向和防止形成税收政策洼地的前提下,争取省支持我市先行开展相关财税政策创新试点。 |
市财政局、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
19 |
减轻企业融资成本。充分发挥市信用担保基金为企业增信、为银行分险的作用,利用基金项下“助保贷”、“特色农业担保基金”、“电商担保基金”等产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市重点产业和项目的支持力度,优化信贷投向,优惠贷款利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鼓励银行开展业务创新,减少审批环节,合理设定贷款期限,创新还款方式,减轻小微企业还款压力,降低资金周转成本。缩短企业融资链条,清理整顿金融服务乱收费。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企业上市、赴新三板及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引导企业积极运用公司债、私募债等直接融资工具融资,提升企业直接融资能力。 |
市金融局、清远银监分局、市财政局、人行清远市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局 |
20 |
减轻企业债务成本。在省财政厅下达的限额内,通过省财政厅转贷地方政府债券的方式,置换存量债务中用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政府债务,降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举债融资成本,拉长偿债期限,缓解相关企业偿债压力。 |
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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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社会资本减轻企业资金压力。积极对接省运用政策性产业基金,带动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基金所支持的相关产业,减轻企业资本压力。对政府扶持性资金,改变原行政性分配方式,积极探索实行市场化运作模式,主要采取基金管理的模式,与金融资本紧密结合,撬动社会资本,支持创业创新和产业升级。 |
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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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企业增加技术改造、研发创新投入。贯彻落实扶持工业企业稳增长政策措施以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