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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率先出台高温津贴发放办法

时间:2012-11-08 07:55:34 来源:市法制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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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和《关于公布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的解读
  5月25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安监局、国税局、地税局、总工会联合出台《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和《关于公布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率先在全国对高温津贴的具体发放办法作出明确规定。
  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局局长于春涛介绍,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对不正常出勤等需按天数折算的情形也作出明确规定,每人每天6.9元。
   于春涛说,新《办法》主要的特点是对发放过程中一些特殊情况作出一些规定。比如说,没有参加正常劳动的,包括请事假,包括休假,甚至旷工,这样的情形下,还有执行特殊工时的这些人员,还有临时从事高温下作业的人员,他们的高温津贴发放和计算的办法都作了详细的规定,增强了发放高温津贴的操作性,能够更合理更公正的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办法》具有强制性,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发放高温津贴,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这次,广东省政府出台的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这样的形式出台高温天气下的劳动保护的《办法》,具有较强的法律支撑作用,无论是对企业的执行,对劳动者的权益维护,以及对相关部门的执法监督,都有法律的保障。
   于春涛表示,如果劳动者发现高温津贴发放方面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
  为了更好地落实《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局从7月到8月开始在广东省范围内对用人单位执行《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的情况进行专项的执法检查,目的就是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办法》,同时,使劳动者能够增强保护自己的意识。
  同时,于春涛还表示,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消费物价指数等因素,定期对高温津贴的标准进行调整。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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