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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17-01-17 08:09:14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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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我局坚持问题导向,精心组织,紧紧围绕经信工作重点,着力转变政府职能和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全我局没有发生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调解案件,群众投诉、举报、咨询问题皆已及时回复,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顺利。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经信部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督查,年底有考核。2016年初我局召开了局领导班子会议,传达了市委、市政府对法治广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部署了我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制定了市经信局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思路、工作任务责任主体和问责机制,要求各科室切实把法治理念融入各业务工作中,严格按要求抓好2015年度我局依法行政考核迎检工作。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我局严格贯彻落实《清远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办法》(清府〔2013〕5号),并下发了《加强市经信局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发布等环节的监督管理。2016年我局依法依规制定了《清远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完工评价第三方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起草严格按要求在局政务网站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并通过了市法制局的合法性审查及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正式文件在市政府规定的统一载体及本局政务网站上发布。

三、规范行政决策流程,健全政府依法决策机制

我局严格按照《清远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及时修订完善了《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督促各业务科室严格按要求开展各项行政决策工作。2016年我局研究起草了《清远市鼓励创业创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清远市大数据发展“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清远市互联网+行动计划(2016-2020年)(征求意见稿)》和《清远市信息化发展“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等文件,其中《清远市鼓励创业创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已于7月22日由市政府正式印发,其余三项行政决策目前均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了意见,并征求了市法制局合法性审查意见

四、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提升政府公信力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我局积极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先后制定了《市经信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市经信局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市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制度》、《市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方案》及《市经信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等文件,进一步完善了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了我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工作,明确了责任分工。二是我局严格按时公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每月对局政务网站进行自查,按要求调整网站目录,进一步规范、优化、整合局门户网站,严格抓好网站的信息发布和更新工作。截至到201612月份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80条,其中工作动态358条,通知公告45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6年以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3条,工作动态62条,通知公告116条。

五、健全执法机制,保证行政执法严格公正文明

2016年我局严格按照市经信局执法岗位责任制及权责清单要求,依法依规办理执法案件草拟了《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定(试行)》,修订完善了《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1-12月份,我局办理了3宗行政审批案件,重点开展了5次行政检查工作没有发生行政处罚案件。我局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坚持做到持证执法,不存在行政执法办案人数与法定要求不符、不存在未持有合法执法证件人员或合同工、临时工等无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的情形,不存在行政执法决定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

六、完善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我局认真按要求办理投诉、咨询案件。2016年我局共接到12345投诉案件17宗,信访案件10宗,皆已及时处理并答复未发生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件。

七、抓好学法培训,强化全局依法行政能力

(一)制定学法培训计划。2016年初,我局制定了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印发了《市经信局党组中心组2016年理论学习安排的通知》、《市经信局2016年普法工作计划》等文件,将党内法律法规纳入局普法教育培训重点,着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确保年度普法工作有计划、早安排,并把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任职、评先、晋升的重要依据。

(二)编制普法宣传规划。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成立了市经信局“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我局“七五”期间学法用法主要目标和内容,落实了普法教育宣传经费。

(三)切实开展学法培训。一是2016年我局组织开展了1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班,召开了1次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法讨论会议,讨论学习《广东省信访条例》、《广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学法用法读本》等普法书籍二是按要求组织本单位执法人员参加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和考试,组织人员参加2016年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进一步加深局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理念

八、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总体来说,2016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重大行政决策起草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各业务科室对重大行政决策有了进一步深入的认识,但是各业务科室仍存在对重大行政决策起草的流程了解不清晰、时间度量不够准确、决策制定时间过长等问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增强。部分业务科室政务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主要、亮点的工作信息欠缺,并且存在错别字等现象。三是法治宣传教育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四维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要把法治理念贯彻到各项业务工作中,保障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提升全体干部职工法治工作水平。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细化局自由裁量量化标准,规范局执法文书。二是加强监督,指导各业务科室按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三是着力推进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通过宣讲、培训、集中学习等途径,加强党内法律法规和业务法律规章制度的学习,进一步加深干部职工对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意识,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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