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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时间:2021-03-08 16:17:58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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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和“1+1+9”工作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气、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连山、连南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一)聚焦PM2.5和臭氧协同治理,蓝天保卫战扎实推进。2020年,清远市环境空气优良率为92.8%,同比提升2.1个百分点;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50,综合指数改善率为10.7%。

  主要情况:一是坚持精准治污。依托我市大气专家工作室、雷达扫描、走航监测、第三方巡查,加强大气污染分析、源头精准查找,提升大气治理精准性、实效性。二是坚决压减燃煤。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大力推进陶瓷企业“煤改气”,加快推动市区工业企业能源结构调整。三是狠抓工业治污。启动新一轮“散乱污”场所专项整治,对工业炉窑企业开展分级综合整治,完成VOCs重点企业销号式整改,以及市控VOCs企业“一企一策”综合整治。四是强化机动车治理。加快推进公交车纯电动化,完成机动车检测机构、市区加油站油气覆盖检查。调整扩大清远市区货车限行区域,建成柴油货车OBD在线监控平台。五是严格扬尘整治。落实施工工地“6个100%”措施,完成市区混凝土企业扬尘综合整治,开展露天停车场、堆场和沙场综合整治。六是大力控烟。加强露天焚烧、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定期通报异常热(火)点情况,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黑烟执法。

  (二)聚焦达标攻坚,碧水攻坚战取得关键进展2020年,全市19个水功能区代表断面全面达标,15个地表水国、省考断面水质全面达标,优良比例为86.7%,劣Ⅴ类水体比例为0。水环境综合指数为3.9171,在全省排第6,同比提升3位;改善率为7.98%,在全省排第8。

  主要情况:一是大力保障饮用水安全,完成“千吨万人”乡镇级及以下饮用水源保护划分调整工作。二是大力攻坚重点流域。推进滃江流域稀土矿点生态修复和加快水体治理工程建设,开展漫水河综合整治,完成乐排河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滃江大站、漫水河黄坎桥、乐排河七星桥断面均实现达标。三是推进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加强畜禽养殖治理,优化调整畜禽养殖禁养区。

  (三)聚焦基础短板,净土防御战稳步推进完成重点企业用地土壤监测,加强土壤安全利用监管,狠抓重点重金属减排,加强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企业监管。持续推进固废污染防治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规范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管理。突出源头防控,完成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整治。率先完成全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在省固废平台注册、申报工作。

  (四)聚焦难点问题,环保督察整改全面推进聚焦中央环保督察、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固废专项督察、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全力推进完成镇级垃圾填埋场整治,实现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覆盖,完成建设一批配套污水管网,基本完成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五)聚焦环境风险防范环境安全得到保障

  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制定落实应对新冠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预案、生态环境应急监测方案等文件,组织开展医疗废物处置、污水处理专项检查,督促和指导医疗机构及时整改风险隐患,涉疫情医疗废物实现“日产日清”。推进环境安全风险管控。组织开展化工和危化品环境安全风险排查、涉镁铝粉末废料等企业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环境安全月”等专项行动,落实“一线三排”机制。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加强与检察院、法院、公安机关联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筛查、业务培训,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件实践。严格环境执法。组织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综合整治、企业排污许可专项执法、打击非法倾倒固废执法、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环境执法、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等。

  (六)全面加强基础保障工作,提升环境治理能力水平强化能力建设。完成建设覆盖市、县的大气、水环境自动监测网络。加强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双随机检查和安全生产管理。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优化政务服务。实施疫情期间六条便民措施,为疫情防控物质生产供应、新增医疗救治场所提供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环评手续,实施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环评豁免试点,持续审批压缩时限,推进排污许可制全覆盖。加强生态环境宣传引导。组织开展“6•5”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环保设施公众“云开放”活动、“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主题宣传、环保科普知识进校园活动、社区环境教育、“美丽清远 我的家”环保手抄报大赛、低碳日主题宣传等活动。

  二、2021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起步之年,我们继续坚定信心决心,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向好。

  (一)继续巩固蓝天保卫战成效。加强冬春季颗粒物防治和夏秋季臭氧治理,进一步强化“控源、控煤、控尘、控车、控烟”等治理措施,减少污染天数,力争完成省下达的考核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道路、工地、堆场、码头的保洁保湿力度,深化工业治理,完成工业炉窑分级整治;加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力度,削减臭氧产生前提物。加强货车限行区管理、重型柴油车、黑烟车整治。加强不良天气应急应对,进一步压实镇(街)大气环境治理责任。加强大学城、清新职校新国控站点周边环境管理。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抓紧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二)持续打好重点河流攻坚战。对全市重要河流、水库、湖泊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加快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开展水环境承载力现状评价,科学编制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持续推进滃江、漫水河、乐排河等重点流域治理,确保重点流域断面水质质量达到目标要求。

  (三)继续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和固废管理。持续推进我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完善地下水监测体系建设,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项目。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十三五”终期评估。加强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持续提升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

  (四)持续推进环保督察整改销号见实效。持续加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建设。继续巩固饮用水源保护等整改成效,确保整改见实效、不打折扣。组织开展交办案件“回头看”,确保交办案件查处整改经得起历史检验。做好整改材料整理归档、前期保障等工作,高标准迎接新一轮环保督察。

  (五)加强环境风险管控。持续完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加强放射性伴生矿管理。深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防范和应急管理,坚决守好环境安全底线。加强环境信访管理和环境矛盾纠纷化解,全力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和群众环境权益。推进“南阳实践”试点工作,持续提升环境应急管理能力。

  (六)强化环境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科学谋划,高质量编制“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进一步加强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督检查,严厉监测弄虚作假行为。继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优化环评审批服务等事项,贯彻实施《排污许可监管条例》,提升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继续完善环境监测体系,进一步提升县级环境监测站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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