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局:
我局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关于以“1米视角”理念,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建议》(第20240108号)的会办意见如下:
一、积极支持和配合相关工作
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补齐儿童发展短板,对丰富城市内涵和推动城市未来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我局在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
二、在施工图设计、审查阶段落实相关要求
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我局要求有关单位在施工图设计、审查阶段严格贯彻落实《幼儿园建设标准》《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等现行标准规范,严把设计关、审查关,对未按要求执行的工程项目,不得通过施工图审查,以施工图审查为抓手,确保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和强制性规定。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0日
(联系人:陈舒婷,联系电话:0763-3376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