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土资源部第21号令规定,以下1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已经批准,现予以公布。
一、拟协议出让地块基本信息
二、公告时限
公示时限为30天,含节假日,自2021年12月13日起,到2022年1月11日截止。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告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被实施联合惩戒的除外),对本公告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不接受口头和电话申请。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广清产业园广州路1号企业服务中心6楼613(A)室。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63-6862751
四、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根据国土资源部21号令规定,在上述地块出让计划公示接受申请的时限内,同一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同一地块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将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六、其他
该地块信息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和清远市自然资源局网站等媒体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