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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清远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情况的评估报告

时间:2022-08-09 17:13:10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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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远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试行办法》(清市监联〔2020〕28号,QYBG2020026,有效期3年,以下简称“办法”)自2020年7月14日印发以来,已执行两年,现根据省、市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有关要求,对该办法的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实施效果等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有关评估情况如下:

    一、评估人员组成。

    本次评估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牵头,以座谈会形式开展。座谈人员有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科负责人,市金融服务中心负责人,及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企业代表、银行代表等7人组成。

    二、《办法》实施情况。

    2020年7月《办法》正式印发实施,同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设立。15家银行签约成为合作银行。截至2022年7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扶持项目库入库企业95家,累计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41个,登记金额8.7亿元。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反馈,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我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情况见下表:

年度

知识产权质押项目数

质押专利数量/商标数量

融资登记金额(万元)

2020年

11

75/0

15723

2021年

11

101/23

29318

2022年上半年

19

118/0

41801

    截至今年7月,各放贷银行在市金融服务中心累计备案20宗,备案金额8268万元。

    三、《办法》实施带动清远知识产权发展成效。

    2020年年初爆发新冠疫情以来,尤其是给综合实力相对弱小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生存挑战,科技型中小企业面临着资金链中断的风险,其对于资金的需求迫在眉睫。《办法》及时出台和实施,政银企对接平台的搭建和运行,在我市鼓励和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为中小微企业融资纾困。创新型企业和初创企业通过自主知识产权质押进行融资,增加了我市知识产权的运用途径,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持续提高,知识产权市场价值进一步凸显,“知本”转化为“资本”日益被创新主体、金融机构接受,带动创新动力进一步得到提升,创新成果不断呈现。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我市专利、商标增长情况见下表:

年度

新增专利授权量

同比增长(%)

新增商标注册量

同比增长(%)

2020

4641

51.77

5914

2.48

2021

6241

34.48

7869

33.06

2022年上半年

3031

4.12

4025

10.36

    四、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截至2022年上半年,清远市有效发明专利1888件、有效实用新型专利11855件(注:截至2021年底)、有效注册商标38967件,931家企业拥有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注: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是专利权质押主要标的物)、5663家企业拥有注册商标。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扶持项目入库企业数量仅95家。意味着知晓并愿意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企业目前仍是凤毛麟角。

    原因分析:企业对知识产权可以质押融资的变现方式缺乏足够的认识,我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仍有巨大的潜力需要挖掘。

    (二)放贷银行在市金融服务中心备案数量少,仅占贷款项目数的50%。

    原因分析:部分金融机构虽然积极参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但是融资结构仍以综合信贷为主、以传统房地产抵押贷款和信用贷款为主,知识产权多以追加质押物的方式增加授信额度,纯粹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形式偏少。目前已有英德市农商行开发单独的“知识产权贷”,并建立对于的管理办法。

    (三)截至2022年6月,仅有中国银行清远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清远市分行等7家清远市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占合作银行金融机构的46.7%,还有8家合作银行未曾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

    原因分析:一是银行对企业知识产权价值认识不足,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模式不熟悉,特别是对知识产权质押流程与手续不熟悉。银行信贷人员普遍缺乏对知识产权的了解,没有意识到知识产权质押具有可以解决银行不足值或有风险敞口部分业务的作用,同时因为难以判断知识产权对企业的重要性,因此,银行信贷人员在给科技型中小企业做授信方案时,没有把知识产权作为质押物纳入风控考虑项目。二是知识产权质押普遍存在估值难、变现难,不易进行流转处置。知识产权价值的评估直接关系到质押的设定及实现。知识产权是否是企业的核心技术、专利产业化与否以及企业整体发展状况都对知识产权价值的评估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而不同的评估机构及不同的评估方法,得出的知识产权评估价值差别很大。再者知识产权质押一旦出现风险,其流转范围和交易对象仍相对有限,处置变现时间、人力、财力成本较高,这也对银行现行风控管理提出新的课题。

    五、进一步实施《办法》的建议

    要通过宣传、政策引导和建立服务平台等多种方式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建议措施有:

    (一)主动构建清远市知识产权金融共同体,进一步搭建知识产权部门、金融管理部门与银行沟通桥梁,建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银行、担保、投资、评估及运营等多方联动机制,多方共同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一条龙服务体系,主要包  括政银企常态化沟通渠道、业务培训机制、质押融资制度制定、宣传等。

    (二)加强引导银行信贷人员对知识产权的知识储备,理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操作流程。组织银行科技金融业务主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帮助客户经理理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操作流程,逐步引导更多银行加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资金池目录,开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

    (三)加大宣传力度,促使企业推动银行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拓宽企业融资新渠道。多维度持续宣传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尤其是政府部门通过官方渠道,如在南方日报、清远日报等媒体,一是能够使信息快速传递到企业,二是信息来源具有权威性,可信度高。有利于企业主动促使银行提供知识产权质押服务,目前清远市少有企业主动联系清远市各级知识产权部门了解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情况,想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增加企业自身在银行的授信额度,拓宽企业融资新渠道。

    (四)积极开展企业融资需求调研和项目对接活动,进一步丰富清远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项目企业库。深入企业调查,摸清企业知识产权运营情况,了解企业知识产权价值情况,细化融资需求分类,形成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库,切实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知识产权质押信贷政策、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的企业推荐给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增量扩面。将信用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结合,以企业信用画像、信用评价、知识产权数据为基础,建立授信白名单机制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信用核查机制,优先向金融机构推荐信用良好的企业。

    六、综上,总体的评估结论为:《办法》实施两年来,实施效果明显,同时还应该针对发现的问题,进一步采取措施深入推进。


                                评估单位: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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