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
清发改行审〔201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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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道S253线清城飞来峡至陂坑段改造(养护)示范工程的立项批复
清远市公路管理局:
你局《关于省道S253线清城飞来峡至陂坑段改造(养护)示范工程立项的请示》(清路〔2016〕3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13年至2017年国省道改造(养护)示范工程和其他普通省道路面改造工程建设计划的通知》(粤交规〔2013〕968号)号和市政府《国省道改造提升工作会议纪要》(〔2014〕104号)精神,同意建设省道S253线清城飞来峡至陂坑段改造(养护)示范工程。该项目由清远市公路局代建代管。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该工程起点位于省道S253线银英公路英德市与清城区交界处,起点桩号K134+501.830,终点位于与国道G107相接处的陂坑,桩号为K175+663.768,全长38.713公里。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安保工程整治、改造平交道口、水毁修复及灾害防治、完善排水设施、增设路网运行监控设施、加强路域环境综合治理、绿化美化、加强公路文化建设等内容。
技术标准:1.公路等级:按照原旧路标准(一、二级);2.设计速度:按照原旧路标准;3.路面结构:沥青混凝土路面;4.路基宽度:18m、24m及28.5m。
三、项目设计总工期:2016年9月完成。
四、项目投资估算与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约3321.12万元,平均每公里造价85.79万元,其中建安费为2872.2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3.08万元,预留费用及安全生产经费43.08万元。资金来源:由争取到的上级补助中统筹解决。
五、项目节能方案及措施须符合国家节能规范标准。
六、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见附表。
2016年2月23日
抄送:市财政局、市地税局
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省道S253线清城飞来峡至陂坑段改造(养护)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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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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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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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 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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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计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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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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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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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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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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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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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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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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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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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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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规定,对该项目的招标核准意见如下: 1、核准该项目设计、建筑工程、监理等采用全部委托公开招标。 2、请按照规定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审核部门盖章 2016年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