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专题专栏 > 创建平安清远

出租微信收款码走账?这两人被刑拘!

时间:2021-12-20 09:15:37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字体:

日常生活中

难免会有朋友问自己借东西

但随意出借生活中的私人物品

特别是银行卡、电话卡

存在法律风险!

图片

网络诈骗犯罪分子

为逃避公安机关的侦查

通常都是租赁或购买

他人银行卡用于接收款项

有些群众因为贪图蝇头小利

租售银行卡给犯罪分子

而成为了犯罪帮凶

近日

清远公安奔赴贵州

抓获了2名涉嫌“帮信罪”违法人员

图片

案件详情

2021年10月11日,清远市公安局石角派出所接事主杨先生报警称,其妻子聂女士于2021年9月8日,在清城区石角镇某学校被以刷单方式诈骗226109.4元。

接报后,石角派出所马上组织警力展开侦查,将相关情况上报清城区反诈中心并成立专案组进行侦查。通过网上研判和分析,办案民警排查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嫌疑人陈某和张某林。

在掌握嫌疑人的落脚点后,2021年11月30日,专案组民警在贵州警方的帮助下,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某县将嫌疑人陈某、张某林抓获归案。

图片

经讯问,嫌疑人陈某、张某林如实供述了经他人介绍通过利用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账号去帮忙接受违法犯罪所得从而获取报酬的犯罪事实。

目前,嫌疑人陈某、张某林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图片

法律小讲堂

Q

什么是“帮信罪”?

A: “帮信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Q

涉嫌“帮信罪”会有什么样的处罚?

A: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图片

请大家千万不要为了一点蝇头小利

出售、出租、出借身份证件、手机卡、

银行卡、支付二维码、对公账号、

公司营业执照等信息给不法分子

这种行为很可能

让你成为不法分子的帮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