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3日,清远市召开第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市政府向全市人民承诺,2011年将集中力量为人民群众办好十件民生实事。2011年,市本级财政安排了约10.3亿元为民生工程“保驾护航”。其中,230万元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性价格补贴;4700万元支持完善城乡社会保障;6300万元支持加大扶贫开发力度;23600万元支持基本公共教育均等化;19800万元支持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16500万元支持城乡文化设施建设;22300万元支持改善城乡居住环境;5000万元支持城乡公路建设;4400万元支持城乡住房保障;400万元支持食品安全工作。截至2011年10月20日,市政府十件民生实事中,8件已经完成或基本完成,2件进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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