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办公室)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综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清远市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清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dqy.gov.cn)下载。如有疑问,请与市政府办公室新闻信息科联系(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市机关办公楼1号楼1003室,邮编:511518,电话:0763—3380691)。
一、综述
根据《关于印发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各科室工作职责的通知》有关规定,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市政府政务公开和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以来,清远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16〕8号、国办发〔2016〕80号、粤办发〔2016〕22号、粤府办〔2016〕130号等重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总结工作经验,针对薄弱环节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对工作方向、目标和任务作进一
步深化,对今后的工作提出更加务实和具体的举措,较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突出重点,勇于创新,努力在规范权力运行、推进政府自身建设、优化市场环境、提供高效便民服务上求突破,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一)以“五公开”为重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一是落实全过程公开要求。印发《我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清办发〔2017〕1号),就深化“五公开”作出部署。强化公文办理环节“五公开”,全面落实信息发布与公文制作、运转流程相结合的制度规定,所有印发的文件在报批中就须注明公开属性,从源头上确保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有效实施。强化办会环节“五公开”,扎实推进决策公开,制订《清远市人民政府政务会议开放制度(试行)》和《清远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加大政务会议的开放力度,鼓励规范性文件制定时的公众参与,通过举行听证会议、书面征求、公开发布、网上公开等形式,征求行政主管部门、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专家学者等各方面意见,2018年共通过书面和网络征求民众意见80件。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和涉及民生事项的预公开,2018年市政府共发布决策公开信息38条。扎实推进执行公开,主动公开重点改革任务落实、重要政策执行、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加强改进工作,确保落实到位。大力推进管理公开,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市编办制定了《清远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2018年版)》,在市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开发了“清远市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将市级43个部门权责事项统一编发“身份证”,集中在网上办事大厅实时链接、及时更新、动态管理。公布了2批《清远市取消的证明事项目录》,取消69项“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有效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积极推进结果公开,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加大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全面推进服务公开,推进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2018年全市共发布行政执法类信息近5000条。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市行政服务中心建立了粤东西北地区首个中介超市,遵循“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统一平台、资源共享”原则,为全市各级各部门以及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市税务局完善12366纳税服务平台,提供能听、能问、能看、能查、能约、能办的“六能”型服务,2018年,热线来电总量6462次,接通率98.38%,处理涉税工单158宗,同时编制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稿件10种,向4000多户企业发送宣传短信,深入948户企业进行上门辅导,积极推动政策法规内容、纳税人权利义务公开。
(二)落实政务公开重点任务。
转发了《省政府办公厅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围绕我市“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政务公开。以政务公开助推重点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就业创业、减税降费、精准扶贫、棚户区改造等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印发了《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我市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清远市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分工方案》,市政府门户站设立了“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专栏。深入解读相关政策出台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提出我市贯彻落实措施,积极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时回应来自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政府信息申请。2018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4万条,其中规范性文件200余条。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1.9万条,其中:市府办发布信息759条,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信息20条;“五公开”专栏公开信息420条;重点领域专栏公开信息400余条;政策解读专栏公开信息59条;提案办理公开信息量17条;市政府公报刊发文件信息87条。全市依时办结依申请公开数约414宗。
(三)以解读回应为核心,拓展政务公开渠道
一是加强政策解读。理顺解读机制,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出台了《清远市政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实施办法》,对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牵头起草部门上报代拟稿时,要求一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上报材料不齐全的,市政府办公室主办科室予以退文。文件公布时,相关解读材料与文件同步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丰富解读形式,采用图解、专家解读、媒体解读等形式,用“权威声音”传递政策信息,用“专家解读”解疑释惑,用“问与答”“网页链接”提供背景知识,全市发布各类解读材料480余条,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做好关联阅读工作,通过技术手段,实现政策性文件和解读材料的网上关联,方便网民查询、阅读。及时转载对政策文件精神解读到位的媒体文章,形成传播合力,增强政策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我市在全国首创“乡村新闻官”制度,通过乡村新闻官宣传党的政策,对外推介特色农产品,切实加强基层政策宣传工作,提升乡村新闻服务,落实乡村政策惠民,打通基层宣传“最后一公里” 促进乡村振兴发展。8月21日,央视《新闻联播》头条报道了我市乡村新闻官这一基层宣传工作创新举措。
二是主动回应关切。搭建平台,实现舆情应对日常化。市委宣传部建设专门新闻发布厅,主动发布我市重大新闻,实现新闻发布标准化、常态化、规范化运行。截止目前,我市各单位成功举办了25场新闻发布会,“清远发布”微信公众号平台推送文章1716篇,阅读量760万次,推出30个H5,制作29个短视频、11个抖音视频,围绕社会热点问题,推出“2018清远两会微访谈”“清远廉政建设大家谈”“贯彻落实‘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等系列访谈活动共20次。发生突发重大涉清舆情,由宣传部门的网信办和新闻办,统筹外宣、网宣,结合市直新闻单位,开展应急新闻报道工作。市网宣部门启动网上突发敏感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做好监测预警、舆情会商、网下处置、信息发布、组织引导等工作,多方合力,实现舆情应对专业化。加强舆情分析,寻找发展规律,促使舆情管理走向科学化、程序化、标准化。对一些突发性的事件,严格把握“黄金4小时”,第一时间在网上发布权威信息,做突发事件的“第一定义者”,充分争夺话语权。积极争取上级重视支持,出现重大涉清突发舆情,市网宣部门及时向省网宣部门通报事件进展情况,请求指导支持。
(四)以机制平台为抓手,夯实政务公开基础
一是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健全基础制度,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保密审查、考核等制度。印发《政务公开工作手册》,汇集政务公开有关规章制度17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源头管理,促进重要会议公开,积极通过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加强新闻发布、政府公报发行管理,分别建立了政务会议开放制度、政务公开内容动态扩展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制度、政府公报发行工作制度及新闻发言人制度。
二是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市政府办公室把“市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平台,采取视频、图片、图表等形式,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看得到的方式公开信息。根据“五公开”要求,市政府门户网首页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五公开”专栏和重点领域专栏,规范了市、县(市、区)、镇(街)三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实现与省信息公开目录平台一致互通,不同页面中相同目录信息一致。目前市直部门均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本部门网站发布政务公开内容,实现了全市42个市属部门的政务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意见箱等系统数据的统一发布。市府办及8个县(市、区),按省的要求,都已完成信息公开网络系统的建设并全面开通。顺应新媒体发展趋势,市网上办事大厅开设了安卓系统、苹果系统手机版及微信版网上办事大厅,可提供个人办事、企业办事、结果查询、服务评议等四大服务内容。运用报刊媒体实施政务公开,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与度,把“民生工程”办成“民心工程”,市政府每年都将“十件民生实事”通过清远日报、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集人民群众意见。《清远市人民政府公报》按每半月一期编辑发行,每期1535本全部按计划免费发行到各县(市、区)、乡镇、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校及各种便于群众查阅的场所。
三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加强网站集约化建设,推进网站改版,建成市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市行政服务中心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切入点,推行“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推行便民服务“一网通”,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和办事便捷度。大力推进“12345”政务服务热线优质高效服务,畅通民意诉求渠道。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要求,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有序发展。按标准和省级平台完成数据交换,实现了资源共享。整合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项目交易全程电子化。充分利用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归集多个部门的信用信息,将相关公用信用信息,推送至“信用广东”、“信用清远”网站集中展示。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审批平台实现实时监管。完成县(区)投资项目目录、审批事项、办事指南信息梳理和网络平台运用工作,实现了市县镇村审批办件的互联互通,群众80%以上的事项办理达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办事时间比过去平均缩短50%以上,解决了政府服务便民“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以考核督办为手段,加强政务公开保障
市委、市政府同志十分关心政务公开工作,在市长任期内,多次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听取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并做工作部署。市政府办公室积极参与并配合由市法制局牵头组织的全市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其中政务公开内容占考核总分的16%。在每年度考核结束后,都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加强跟踪督办,省办公厅组织的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发现我市存在问题19项,市府办第一时间提出整改意见,以问题为导向,定责任、定任务、定时限,采取得力措施,使存在的问题得到迅速解决。市府办对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的信息公开目录、重点领域、依申请公开系统和规范性文件等工作情况进行重点督促检查。通过督办整改,收到良好效果,近两年来,我市依法行政考核政务公开内容,市直部门和县(市、区)的政务公开考核成绩普遍优良。
二、市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政府办公室通过清远市政府门户网站、《清远市人民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8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9万条。市政府办公室发布信息759,其中市政府文件信息125条,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0条。公众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等有关栏目,查阅下载市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的政府文件及其它各类信息。
(二)继续办好《清远市人民政府公报》。每月定期出版发行纸质版和电子版的《清远市人民政府公报》。纸质版每期1535册,免费发放至全市各级图书馆、档案馆、政府行政服务(政务)中心、供水供电等公共企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以及村(居)委会、规模以上企业、小学以上学校和乡镇以上医疗机构(不含诊所)。2018年,《清远市人民政府公报》(政报)共发布文件类信息87条,其中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0条。
(三)回应社会关注情况。一是市政府官方微博、微信@清远发布及时发布权威政府信息。微博每日至少发布10条信息,微信每日至少发布5条信息,2018年,共发布微博6000多条,推送微信1600多条。二是积极开展在线访谈工作。2018年,在微博@清远发布开展微访谈5场,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数60条。积极稳妥地回应网上有关我市的网民诉求,较好地回应了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答复网民给省长留言37件。三是组织召开了市政府新闻发布会50场,内容涉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民生工程建设进展等。四是主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8年,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市内外媒体共播发由市政府办公室提供的政府新闻信息500多条,举行市政府领导接受新闻媒体采(专)访20余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市政府办公室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宗,全部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了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未出现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发生了1宗因申请人对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答复内容不满,向省申请行政复议案。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有待进一步深化和扩大、政府网站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为此将采取以下措施努力加以改进:
(一)继续加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进一步优化市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努力扩充信息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二)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继续开展对各地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工作的专项检查,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三)提升全市政府网站的服务能力。加大网站整合力度,强化政府与网民互动交流,切实提高网上办事能力,建设更加统一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