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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0007299674R/2024-00252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9-21
名称: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文号: 清府〔2024〕32 号 发布日期: 202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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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09  浏览次数:-

清远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清府〔2024〕32 号

为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提高市民对防空警报信号的识别和认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清远市人民防空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市市区防空警报试鸣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和范围

2024年10月13日16:00—16:15在市区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试鸣。16:00—16:03试鸣预先警报;16:06—16:09试鸣空袭警报;16:12—16:15试鸣解除警报。

二、防空警报信号规定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为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为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放3分钟。

三、防空警报信号(信息)发放

全市固定警报器发放防空警报信号;FM88.7清远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FM97.8清远广播电视台农村广播、FM95.9清远广播电视台交通音乐广播将同步发放防空警报信号。

四、其他事项

防空警报试鸣期间,请大家不必惊慌,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人民群众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清远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