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小熊维尼
留言日期:
2021-12-15
主题:
育儿假
内容:
我想咨询一下,新增的父母育儿假,每年10天的,是怎区分的?这10天休假是按照年度还是按照小孩的出生年月?我小孩是2019年10月9日的,今年可否休二岁的育儿假?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12-15
答复时间:
2021-12-16
答复单位:
清远市卫生健康局
答复内容: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于2021年12月1日公布施行,第三十条第二款“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十日的育儿假。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举个例子:如小孩2020年1月31日出生,在小孩的第二周岁年度,即2021年1月31日至2022年1月30日间,可以享受十日的育儿假。以此类推,第三周岁也可享受十日的育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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