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林仔
留言日期:
2022-10-08
主题:
非农建设用地申请
内容:
你好,我是一名在广州上学的大四在校生,了解到国家的关于大学毕业生创业就业以及对于乡村振兴发展的政策支持,同时也对家乡对大学生创业的支持政策,加上本人是退伍军人,所以对于回到家乡,为清远建设贡献自己一份力量的意愿很强烈。 由于本人是农村的,再加上家里十几年前承包了几亩山地,现在想将其创办为休闲农庄、农家乐之类的,同时也了解到相关的土地政策。 现在就想咨询一下关于非农建设用地的申请问题,关于申请资格、手续是怎么样的?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2-10-08
答复时间:
2022-10-12
答复单位: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答复内容:

市民你好!我市大力支持发展乡村振兴项目。根据《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休闲农庄、农家乐等项目应按建设用地管理。个人申请使用建设用地兴办乡村振兴项目有两种途径。一、鼓励使用存量建设用地。个人经与当地村集体或村民协调后,可通过宅基地整理、村庄拆改等节约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办农业企业;也可以出租、合作、入股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也允许本地居民利用自有住宅或其他条件,以建设改造民宿等方式依法从事乡村旅游经营。二、依法依规申请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申请使用集体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应以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即村集体名义提出申请,在满足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村庄规划、取得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占用耕地的)、林地指标(占用林业用地的)等条件的前提下,按照当前集体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报批有关格式范本组织相关材料,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同意后上报市自然资源局审查,再报市人民政府同意。经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并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后,可核发建设用地批复文件。个人若意向申请使用该建设用地用于休闲农庄、农家乐等项目,应通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取得。具体流程可咨询当地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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