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kk
留言日期:
2023-03-28
主题:
特殊病种异地就医
内容:
我妈妈是一名尿毒症病人,之前一直在清远市城区医院治疗,每周两次透析。因为老母亲七十岁了,家里还在都外出务工,今年初因为多次住院及新冠后,生活无法自理,因此把母亲接来东莞居住。目前目前依旧需要透析,每次费用高达700元。希望可以申请异地特殊病种的门诊的结算,请问需要做什么手续。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3-28
答复时间:
2023-03-30
答复单位:
清远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关于异地门特的问题,经核查,市民已办理异地长期就医备案,有效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至2024年1月1日,安置地为东莞市。

我市参保人办理异地长期就医备案后,可直接进行门诊特定病种费用联网结算;异地门诊特定病种、住院报销比例与本地住院报销比例一致。如市民不能在东莞市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报销异地门特费用,请携带发票、费用清单、社会保障卡到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业务或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网办。

我局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3月29日致电市民解释,市民表示已知悉。


答复单位:清远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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