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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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日期:
2023-12-04
主题:
关于初级会计职称相关问题
内容:
你好。我有以下问题想要咨询:1、考取了初级会计职称但是没有从事会计行业,因此没有去办理继续教育,资格证书是否会被注销?2、日后想重新从事会计工作但是之前没有办理每年的继续教育,是否是需要重新考取?或者补齐?如果不能补齐要怎么弄?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12-04
答复时间:
2023-12-07
答复单位:
清远市财政局
答复内容:

您好,来信收悉,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以下简称《通知》)第六条规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未参加教育的年度不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的补学补登。
二、《通知》第二十一条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的依据之一,并纳入其信用信息档案。”指未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会计人员将受到上述规定的限制,该文件未对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作废作出另行规定。
仍有疑问,请致电3877231。
感谢您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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