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陈海东
留言日期:
2024-09-10
主题:
健康证
内容:
尊敬的领导:本人在广州已办理健康证,还有4个月过期,由于工作原因需调动到清远这边上班,做快餐店,请问广州的健康证在清远是否通用?还是要在清远重新体检办理呢?望回复!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9-10
答复时间:
2024-09-13
答复单位: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答复内容:

你好!你咨询健康证问题的留言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管理办法》第二条 凡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签发的《广东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以下称《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健康证明》分电子版和实体版(纸质),电子版和实体版具有同等效力,有效期内在全省范围内通用。第九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和食品从业人员应从全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信息化管理系统和移动端管理服务系统公布的医疗卫生机构名单中自行选择健康检查的机构。

因此,只要是在全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信息化管理系统和移动端管理服务系统公布的医疗卫生机构取得的健康证,且该健康证在有效期内,可以在清远使用。如有疑问,请致电清远市市场监管局食品餐饮监督管理科咨询,电话:0763-3382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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