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abcdefg
留言日期:
2021-03-09
主题:
关于失业补助金的领取
内容:
您好,因公司架构调整,已与公司签订解除劳动协议,目前为失业状态,参保缴费也满1年以上,想咨询下若按要求提交资料领取失业补助金,会对日后社保和医保有什么负面影响吗?日后找到单位任职后,新单位能查询到失业救助领取的情况吗?请协助解答,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03-09
答复时间:
2021-03-11
答复单位:
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答复内容:

  您好!经与您电话沟通,了解到您咨询的是定期失业待遇问题。现将咨询问题答复如下:1.失业人员同时符合(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可按规定申领定期失业待遇。2.失业人员领取定期失业待遇期间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所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补充医疗保险从失业保险金代扣缴。失业期间的医疗保险待遇时段累计医疗缴交时段。失业期间中断的养老保险时段,不累计为缴费时段。3.未经您允许,是不向您新单位提供您的失业待遇领取情况的查询。如有疑义,请联系我局待遇核发科0763-3866891。

  答复单位: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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