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清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德(英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佛(佛冈)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企业:
为加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提升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质量,保障居民生活用电安全稳定,我局牵头拟定了《关于加强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知》将由我局联合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共同发文。现征求各有关单位及企业意见,修改意见请于7月24日前以书面形式回复。回复方式如下:
1.各有关单位通过粤政易办公系统函复我局,无意见亦请回函。
2.各有关企业将意见发送至邮箱qyszjxspk@163.com。
附件:《关于加强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何呈程 3378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