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

清远市黄茅峡水库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06 17:40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等政策文件要求,清远市黄茅峡水库工程作为重大项目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更好地开展风险评估工作,现对项目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对该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清远市黄茅峡水库工程是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标志性重大水利工程项目,也是《珠江流域防洪规划》《广东省水网建设规划》确定的连江流域控制性防洪骨干工程。清远市黄茅峡水库工程位于清远市英德市大湾镇下游6千米处,坝址以上集水面积7977平方千米。工程任务是以防洪为主,兼顾灌溉、发电、航运和改善水生态环境。水库正常蓄水位45.0米,总库容5.64亿立方米,工程等别为II等,工程规模为大(2)型。建设内容包含枢纽工程以及大湾镇和青莲镇镇区防护副坝工程。

  工程建设征地涉及的县(市)有英德市、阳山县,涉及的镇(街道)有英德市大湾镇和阳山县青莲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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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远市黄茅峡水库工程位置图

  二、公示期

  近年来,暴雨洪涝突发性、极端性、反常性越来越明显,突破历史纪录、颠覆传统认知的洪涝灾害频繁发生。2022年6月和2024年4月北江连续发生超百年一遇特大洪水。为尽快补齐北江中下游防洪体系薄弱环节和短板,迫切需要加快推进工程前期工作。本工程前期工作的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清远市黄茅峡水库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前征求意见公示期限为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7日。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请社会各界人士对清远市黄茅峡水库工程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书面、信函、网上留言等形式反馈。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鹿鸣路八号之9清远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与水调度管理科,邮编:511500,联系电话:0763-3360181,联系人:张工。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清远市黄茅峡水库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意见”字样。



  清远市水利局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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