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前10月保费收入10.5亿比增50%
发布时间:2008-12-03   来源:清远日报社

      笔者从近日广东保监局在我市举办保险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宣讲会上获悉,今年1-10月份,全市保费收入10.5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50%。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3.49亿元,同比增长16%;人寿险保费收入7.0亿元,同比增长75%。赔给付总支出3.48亿元,其中产险赔付2.12亿元,寿险赔付1.36亿元。全市保费收入在全省20个地级市中名列第14位。2008年上半年全市保险深度(保费占GDP比例)2.3%,保险密度(人均保费)183元。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保险需求日益旺盛,保险业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已成为我市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据统计,截止2008年10月底,我市保险经营主体已发展到16家(其中财险公司10家,寿险公司6家),各下辖分支机构57个,保险代理公司9家,保险从业人员共3500多人。
      在经营主体不断增加,保险业务迅速发展壮大的同时,我市保险市场一些不规范的经营行为,如变相打折降费、超标准支付手续费、虚挂应收保费、系统外出单、人为扩大保险责任、理赔服务不到位等现象时有发生。针对这些现象,广东保监局法制处副处长黄胜英认为,保险行业应建立规范有序的保险市场秩序,切实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以改善保险业的行业地位和社会现象。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我市保险市场经营行为,维护广大投保人的利益,促进保险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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