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召开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会议
发布时间:2009-05-13   来源:农产品质量整治暨执法年工作小组办公室
 
5月12日,在纪念汶川大地震一周年的特殊的日子,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农业和农村经济造成影响的关键时刻,在中央、省、市加强作风建设,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严肃追究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以及在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等严峻形势下,清远市农业局在清城区召开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会议。参加这次会议的有市农业局郭韶清、何高林等局领导,全市9个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分管种植业、养殖业的领导,以及市、县两级农业主管行政部门有关科、股的负责同志共80多人。会议由市农业局副调研员蔡忆江主持。清远日报、清远电台、清远电视台的记者到会进行了采访。
郭韶清副局长在会上传达了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会议精神。何高林副局长受梁志祥局长的委托,代表市农业局在会上作了《认清形势明确责任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的会议主题报告。
     这次会议根据农业部和省农业厅的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的要求,对清远市前一阶段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情况进行了总结分析,并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对下阶段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作了五个“进一步”的总体部署:即进一步明确目标和任务、进一步明确职责和责任、进一步落实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督导和执法检查、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这次会议还对将于今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食品安全法》如何进行宣传贯彻等问题作了部署。在这次会议上,市植保站、市畜牧兽医局、市农业局渔业科、发展计划科(环保能源办公室)和市场与经济信息科的负责同志先后对我市下一阶段如何开展种植业产品、生鲜乳、饲料、兽药及兽药残留、水产品、“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资打假等七个专项整治活动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市农业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人对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过程中依法行政应注意的问题作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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