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发[2009]8号
关于印发《清远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规划与实施方案(2009—2011)》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市辖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清远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规划与实施方案》已经
(2009—2011年)
为加快我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步伐,确保2011年前我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5%,根据《中共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决定》(清发〔2007〕2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发展规划与实施方案。
一、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状况
(一)主要成绩。
“十五”以来,我市在全面巩固提高“普九”成果的基础上,把高中阶段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全力推进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规模从2002年的50593人增加到2008年的142677人,增幅182%。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从2002年的41.5%提高到2008年的86.2%,增加了45个百分点。2008年,我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为63.9%,在全省14个欠发达地级市中,我市排名第六位。
目前,全市现有普通高中30所,在校学生71636人,比2002年34076人增加37560人,增幅110%。全市普通高中校均规模从2002年的946人增加到2008年的2373人;全市共有中职学校20所(技工学校5所),在校生71041人(包含外输到珠三角地区中职学校24286人),比2002年的16463人增加54509人,增幅331%。中职学校校均规模从2002年的590人增加到2008年的2361人。全市普高与中职学生比例为50.2∶49.8,逐步接近大体相当的要求。
(二)存在问题。
1、学位缺口仍然很大。
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还相对滞后,高中阶段教育学位紧缺。2008年,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只有142677人,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只有63.9%。按照2011年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我市的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任务还相当繁重。根据学年初统计报表推算,到2011年,我市高中阶段学龄户籍人口有22.5万人,按省规定的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85%计算,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必须要达到18.9万人。全市高中阶段教育现有公办学校学位11.5万个,民办学校学位1万个,加上可以输送到珠江三角洲地区就读普通高中、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约2.8万人,除各地通过改造调整现有校舍、初中改高中等布局调整的办法,近期可以挖潜5000个学位外,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学位仍缺口约3万个。
2、区域发展不平衡。
我市八个县(市、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仍然不平衡。2008年数据显示,清城区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最好,为81.3%;其次是佛冈,为78.52%;阳山县相对滞后,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仅为55.02%。一些地区高中学校,有学位但生源不足,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而一些地区学位又严重不足,如英德市、阳山县。
3、责任不明,推动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措施不到位。
部分地方党委、政府对清发〔2007〕26号文件精神领会不深,对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思想认识不足,工作重视不够,思路不够清晰,措施不够得力,特别是高中建设投入“等、靠、要”思想严重,部分地方的党政及相关部门依然认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只是教育部门和学校的事情,统筹协调不到位,支持力度不足,工作进展缓慢。
二、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发展与和谐两大主题,按照全面启动、分县(市、区)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方针,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积极性,扩大高中办学规模,调整优化结构,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发展能力,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为我市实施“四化”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发展目标。
按照省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今后三年我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目标是:2009年,全市学龄户籍人口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要达到72.4%以上,在校生规模要达到16万人以上;到2010年,全市学龄户籍人口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要达82%以上,在校生规模要达到18万人以上;到2011年,全市学龄户籍人口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要达85%以上,在校生规模要达到18.93万人以上。
(三)基本思路。
1、全市统筹安排,加大市级调控力度,合理配置资源,促进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
2、重点扩大高中阶段办学规模,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确保2011年前我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5%以上。
3、将鼓励各县(市、区)初中毕业生输送到珠三角地区及我市职业技术学校、市高级技工学校就读作为促进各县(市、区)加快普及高中步伐的重中之重的工作。通过招生和外输生源的办法寻找突破口,缓解各县(市、区)财政投入增加学位困难的矛盾,扩大我市中职教育在校生规模。
4、优化办学体制改革,积极扶持民办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公办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
5、调整和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在现有基础上适度扩大普通高中的教育规模,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加大对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和清远市高级技工学校的投入,力争三年内两所学校新增学位6000个以上,实现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在校生规模大体相当。
三、主要任务
(一)扩大规模,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使资源效率最大化。坚持以改建、扩建为主,适度新建的原则,按达标、安全、实用、节约的要求,完善现有学校办学条件,扩大容量。改(扩)建和新建学校的重点放在市区和县城人口密集区。根据各地规划,到2011年全市改(扩)建学校44所,其中普通高中29所,中职学校15所,新增改(扩)建校舍面积80万平方米。
(二)发挥我市南部县(市、区)的区域优势,加快市中心区域高中阶段学校建设,缓解北部县(市、区)学校压力,增加优质学位。一是要加快清新县第三中学(新建)第二期工程建设进度。二是要加快市职业技术学校、市高级技工学校改(扩)建工程进度和清远市华联职业技术学校的筹建,尤其要争取做大做强中心区域和英德市、连州市的中职教育规模,尽早立项加快市中职教育基地建设。三是解决清城区职校的发展用地,加快校舍建设,进一步扩大办学规模。四是大胆改革,制定优惠政策,扶持民办学校的快速发展,让民办学校承担更多的高中阶段教育任务。
(三)推进战略性结构调整,实现中等职业教育的大发展,大提高。各县(市、区)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要充分挖掘潜力,通过改(扩)建学校,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首先,要在2011年前将市职业技术学校、清城区、英德市、连州市、清新县和阳山县六所职校建成在校生达6000人以上的学校,将市高级技工学校建成万人规模学校。其次,配合省委、省政府“双转移”重大战略的实施,每年输送1万名初中毕业生到珠三角地区就读中职学校。
(四)改革办学模式,创新办学机制,提高办学质量。普通高中要建立品牌加特色的模式,全市重点建设5—6所高质量的品牌学校,每年尽可能向国家重点大学多输送人才,其余的普高创办特色学校,做到一校一特色。中职学校要推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校校合作,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等办学模式改革。同时要加强中职教育与高职教育的衔接,一般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学籍上的互容互认。整合资源,减少或消除中职教育体制上的束缚和差异,真正释放中职教育强大的办学活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力度,保障高中建设经费投入。
进一步改革完善政府统筹、分级管理、以县(市、区)为主的高中阶段教育投入机制。积极争取省对山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扶持政策,调配好、管理好省的补助资金,确保发挥最大效益。根据我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需要,市政府从2009年起每年统筹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以下四个重点项目资金安排:
一是为了调动各县(市、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积极性,市政府将出台奖励措施,对在2009年完成“普高”任务的县(市、区)给予800万元的奖励,对在2010年完成“普高”任务的县(市、区)给予500万元的奖励,对在2011年完成“普高”任务的县(市、区)给予200万元的奖励。
二是为了落实生源外输接收学位和确保各县(市、区)能够按照规划完成外输生源任务,每年安排150万元用于市级教育部门的全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宣传和外输生源工作活动专项经费。
三是为了扩大市中心城区市直学校的办学规模,计划三年内新增6000个学位(其中,市高级技工学校4000个,市职业技术学校2000个)。按每个学位3万元计算,约需经费投入1.8亿元。其中,市高级技工学校每年可争取省劳动厅支持2000万元,市职业技术学校每年可争取省教育厅支持500万元,市政府每年投入3500万元,用于解决市职业技术学校和市高级技工学校6000个新增学位建设。另外,在高职院附近规划征地500亩,启动“职教”基地建设,包括市公共实训中心和新职校两项工程。
四是考虑到我市农村地区贫困学生比较多,为了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读书难”问题,市政府每年拨出300万元,作为扶贫助学专项基金,对在市属中职、技工学校(含民办学校)和珠三角地区中职(含技工学校)就读的农村户籍和城镇低保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尤其是少数民族学生),给予适当的助学补贴。具体补助办法和标准另定。
(二)加快高中阶段学校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整体规划、适度超前、分步实施、量力而行、按需建设”和改建、扩建为主,适度新建的原则,按照达标、安全、实用、节约的要求加快高中阶段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资金使用效益的最优化。各级政府在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要把2011年前新建、扩建高中阶段学校的用地列入计划指标。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优先安排列入规划的新建、扩建高中阶段学校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各级国土资源、建设部门要按照便捷、规范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开辟学校新建、扩建项目的“绿色通道”,加快校舍规划、征地、招投标、设计、建设、验收等工作。高中阶段学校基本建设各项规费减免按照清发〔2007〕26号的要求执行。各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教育教学规律,认真做好每所学校的校园整体规划,使生均校园面积、校舍面积、仪器设备、图书及各功能场室的配备等符合要求,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创建节约型学校。
(三)调整结构,扩大中职规模。
调整高中阶段教育结构,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按照规划,到2011年,我市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的在校生规模比例一定要达到“大体相当”。一是要以市中心区域为主,集中力量做大做强市职业技术学校、市高级技工学校、清城区职业技术学校3所国家级重点职(技)校。已纳入全省重点建设学校规划的英德市、清新县、连州市职业技术学校,要抓住机遇,加大投入,扩充学位,尽快做大做强。二是要积极加强与珠三角地区联合办学,支持本地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办成珠三角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的分校,或支持珠三角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来我市设立校区。三是要借助省委、省政府实施“双转移”发展战略,积极做好初中毕业生升学的“双输送”工作,即要发挥我市中心城区的市职业技术学校和市高级技工学校优质的办学资源,要求各县(市、区)积极输送初中毕业生到市区两所中职学校就读;要积极争取广州、佛山等珠三角地区中职学校的支持,接纳我市对外输出生源。
(四)突破难点,加强师资建设。
各级政府要加强统筹,努力建设一支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素质较高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各级人事、编制、财政、教育、劳动保障等部门,要根据办学规模和课程设置要求,按年度及时核定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教师编制并配足教师;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政治地位和生活待遇,稳定教师队伍。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教师地方岗位津贴标准,尽早实现当地教师工资和地方岗位津贴的总体收入达到当地公务员标准。同时进一步解决教师的养老、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政策等待遇问题。立足培养,积极从外省引进高中阶段学校教师。要进一步加大教师的培训工作力度,提高师资素质。各级政府要按照《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落实教师继续教育经费,“每年从教育事业费中按不低于中小学教师工资总额的2%和教育附加费中不低于5%的比例”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五)创新机制,积极扶持民办教育。
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让市场、拓开放、借外力、促发展”的思路,通过创新政策,最大限度地放宽民营资金投资教育的准入机制,并在土地划拨、基本建设、融资、税费、师资、招生、收费等方面提供优惠条件,充分调动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企业和个人举办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积极性。积极探索国有民办、民办公助、独立民办、民建公办等多种办学形式。新建民办普通高中规划达到省一级学校标准、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达到省重点学校标准,当地政府可以优先安排用地。各级政府要逐步建立以奖代补的民办教育激励机制,设立民办教育专项奖励基金,定期表彰奖励办学效益显著的民办高中阶段学校。民办高中阶段学校教师的人事档案归口教育部门管理,评优、评先、评职称、招生等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要加强对民办高中阶段学校的督导和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
(六)积极推进招生制度改革,提高义务教育教学质量。
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层层落实“普九”责任,采取过硬措施抓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入学和“防流控流”工作,确保“普九”的各项普及指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切实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要改革中考招生考试制度,按照“重在普及,兼顾选拔”的思路,实行中考全市自主命题,适当降低试题难度;加强对全市中小学教育教研工作的指导,积极实施新课程改革;要进一步强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常规管理和教育教学质量的督导检查,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办学质量,为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供充足的合格生源。
(七)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普及高中教育。
加大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的力度,营造大教育氛围,彻底改变群众不愿意送子女报读高中的思想观念。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标语、横额等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特别是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重要性,宣传国家和省市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政策措施。要让“读书是个人的希望,读书是家庭的希望,读书是国家的希望”的观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八)加强督导,健全目标考核机制。
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对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责任考核。根据《广东省地级以上市、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试行办法》(粤办发〔2007〕9号)的要求,市委、市政府将对照《2009年—2011年清远市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规划》的普及高中教育任务的各项指标,将高中阶段教育经费投入、学校建设规模、教育质量、办学效益、在校生规模等列入对县(市、区)主要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市政府要与各县(市、区)签订阶段性及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市委组织部和市教育局等部门要加强对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并实行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实绩考核“一票否决”制度。
清远市2009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规划表(分表-1)
|
县(市、区) |
2009年高中阶段学龄人口 |
2009年初三学生数 |
2009年高中阶段招生计划数 |
2009年高中阶段预测在校生数 |
2009年高中阶段预测毛入学率(%) |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比08年提高(%) |
普职比 |
|||||||||||||
|
小计 |
普高 |
中职 |
技校 |
外 输 |
小计 |
普高 |
中职 |
技校 |
外 输 |
|||||||||||
|
市内中职 |
市内技工 |
清远市外 |
市内中职 |
市内技工 |
清远市外 |
|||||||||||||||
|
清城区(含高新区) |
32740 |
9677 |
9466 |
4617 |
2170 |
|
300 |
1500 |
879 |
27030 |
14104 |
5986 |
|
855 |
3694 |
2391 |
82.55 |
1.25 |
5.2∶4.8 |
|
|
英德市 |
62012 |
16817 |
16209 |
7600 |
2800 |
800 |
400 |
1350 |
3259 |
41648 |
21185 |
6454 |
1727 |
953 |
2448 |
8881 |
67.16 |
5.04 |
5.08∶4.92 |
|
|
连州市 |
24772 |
5819 |
5693 |
3000 |
1600 |
600 |
50 |
150 |
293 |
15671 |
8000 |
4249 |
1344 |
256 |
1033 |
789 |
63.26 |
8.09 |
5.1∶4.9 |
|
|
佛冈县 |
17750 |
5305 |
5176 |
2700 |
900 |
|
200 |
600 |
776 |
14763 |
7680 |
2477 |
|
460 |
1328 |
2818 |
83.17 |
4.65 |
5.2∶4.8 |
|
|
清新县 |
39360 |
10176 |
9538 |
4400 |
2000 |
|
200 |
1500 |
1438 |
26037 |
13034 |
5767 |
|
1026 |
2651 |
3559 |
66.15 |
4.14 |
5∶5 |
|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
6943 |
1837 |
1761 |
950 |
300 |
|
200 |
150 |
161 |
5189 |
2441 |
458 |
|
923 |
820 |
547 |
74.73 |
5.12 |
4.7∶5.3 |
|
|
连南瑶族自治县 |
8041 |
2367 |
2278 |
1000 |
200 |
|
250 |
550 |
278 |
5543 |
2534 |
298 |
|
215 |
1207 |
1289 |
68.93 |
7.53 |
4.6∶5.4 |
|
|
阳山县 |
29386 |
8223 |
8004 |
2888 |
2000 |
|
300 |
1400 |
1416 |
19531 |
7878 |
4547 |
|
756 |
2435 |
3915 |
66.46 |
11.44 |
4∶6 |
|
|
市外其他地区 |
|
|
|
|
|
|
|
|
|
4955 |
|
|
|
|
|
|
|
|
|
|
|
合 计 |
221004 |
60221 |
58125 |
27155 |
11970 |
1400 |
1900 |
7200 |
8500 |
160367 |
76856 |
30236 |
3071 |
5444 |
15616 |
24189 |
72.56 |
8.69 |
4.8∶5.2 |
|
备注:
1、2009年高中阶段学龄人口(即2004年小学五年级、六年级、初中一年级学生总和),按2004年度学年初报表数如实填写。
2、2009年初三学生数为各地学年初报表数(清城区包括市直1096人)。
3、全市合计数包括各县(市、区)和省教育厅数据返回在市外其他地区就读的我市户籍学生。
清远市2010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规划表(分表-2)
|
县(市、区) |
2010年高中阶段学龄人口 |
2010年初三学生数 |
2010年高中阶段招生计划数 |
2010年高中阶段预测在校生数 |
2010年高中阶段预测毛入学率(%) |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比09年提高(%) |
普职比 |
|||||||||||||
|
小计 |
普高 |
中职 |
技校 |
外 输 |
小计 |
普高 |
中职 |
技校 |
外 输 |
|||||||||||
|
市内中职 |
市内技工 |
清远市外 |
市内中职 |
市内技工 |
清远市外 |
|||||||||||||||
|
清城区(含高新区) |
32923 |
10743 |
9851 |
4762 |
2499 |
|
700 |
1200 |
690 |
27985 |
14242 |
7040 |
|
1102 |
3896 |
1705 |
85 |
2.45 |
5∶5 |
|
|
英德市 |
61101 |
19061 |
18430 |
8530 |
3200 |
1200 |
500 |
1700 |
3300 |
47284 |
24087 |
8160 |
2513 |
1437 |
3318 |
7769 |
77.38 |
10.22 |
5.1∶4.9 |
|
|
连州市 |
21859 |
6308 |
5830 |
3200 |
1650 |
680 |
50 |
100 |
150 |
16830 |
8600 |
5014 |
1846 |
200 |
728 |
442 |
76.9 |
13.64 |
5.1∶4.9 |
|
|
佛冈县 |
17524 |
6276 |
6076 |
2700 |
1500 |
|
300 |
800 |
726 |
15545 |
8248 |
3373 |
|
665 |
1741 |
1518 |
88.7 |
5.53 |
5.5∶4.5 |
|
|
清新县 |
39816 |
12085 |
11800 |
5900 |
2000 |
|
500 |
1800 |
1600 |
30201 |
15474 |
6135 |
|
1151 |
3875 |
3566 |
75.85 |
9.7 |
5.1∶4.9 |
|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
6660 |
2027 |
1927 |
950 |
357 |
|
300 |
170 |
150 |
5587 |
2766 |
600 |
|
1117 |
671 |
433 |
83.88 |
9.15 |
4.9∶5.1 |
|
|
连南瑶族自治县 |
7914 |
2331 |
2174 |
1006 |
200 |
|
400 |
300 |
268 |
6089 |
2886 |
400 |
|
530 |
1193 |
1080 |
76.90 |
7.97 |
4.8∶5.2 |
|
|
阳山县 |
30391 |
10182 |
9922 |
3647 |
2000 |
|
729 |
1430 |
2116 |
24023 |
9740 |
5629 |
|
965 |
2983 |
4706 |
79.04 |
12.58 |
4∶6 |
|
|
市外其他地区 |
|
|
|
|
|
|
|
|
|
4000 |
|
|
|
|
|
|
|
|
|
|
|
合计 |
218188 |
69013 |
66010 |
30695 |
13406 |
1880 |
3479 |
7500 |
9000 |
177544 |
86043 |
36351 |
4359 |
7167 |
18405 |
21219 |
81.37 |
8.81 |
4.8∶5.2 |
|
备注:
1、2009年高中阶段学龄人口(即2004年小学五年级、六年级、初中一年级学生总和),按2005年度学年初报表数如实填写。
2、2010年初三学生数为各地学年初报表数(清城区包括市直1350人)。
3、全市合计数包括各县(市、区)和省教育厅数据返回在市外其他地区就读的我市户籍学生。
清远市2011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规划表(分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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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
2011年高中阶段学龄人口 |
2011年初三学生数 |
2011年高中阶段招生计划数 |
2011年高中阶段预测在校生数 |
2011年高中阶段预测毛入学率(%) |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比2010年提高(%) |
普职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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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普高 |
中职 |
技校 |
外 输 |
小计 |
普高 |
中职 |
技校 |
外 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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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中职 |
市内技工 |
清远市外 |
市内中职 |
市内技工 |
清远 市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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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含高新区) |
33124 |
10884 |
10659 |
4709 |
2596 |
|
700 |
2000 |
654 |
29976 |
14088 |
7265 |
0 |
1700 |
4700 |
2223 |
90.4 |
5.4 |
4.7∶5.3 |
|
|
英德市 |
61666 |
20233 |
19700 |
8700 |
4600 |
1600 |
500 |
1000 |
3300 |
54269 |
24760 |
10600 |
3600 |
1400 |
4050 |
9859 |
88 |
10.62 |
4.6∶5.4 |
|
|
连州市 |
20562 |
6487 |
6430 |
3100 |
2000 |
800 |
100 |
100 |
330 |
17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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