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09-05-18   来源:市水利局

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清远市水利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局结合我局实际扎实做好《条例》规定的各项工作,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可以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提高我局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服务,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相应成效,现将我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为加强对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审核和把关,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主任)任成员的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并落实专门人员负责信息公开网站的维护和信息的发布等工作。

(二)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为切实推进信息公开,提高工作效率,我局建立健全了部门信息报送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采编、审批、发布制度,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制度化、程序化。工作中,坚持把关系国计民生的信息,特别是涉及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只要是应该被社会所周知的,只要是国家有关法规未禁止公开的,无论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哪个方面,我们尽可能全面、及时的公开。

(三)强化管理、确保到位

2002年我局将清远市水利局网上平台搭建起来之后,不断加强日常后台维护和运行,局领导非常重视,加强了监督管理,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认真执行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规定,规定凡属开放范围内的信息须局长或分管局长审核后,上传“清远水利网”、“清远市政府信息网”等网站,保证真实、有效的政府工作信息及时公布于众。在网上建立起政府与公众之间相互交流的桥梁,为公众与政府部门打交道提供方便,并从网上行使对政府的民主监督权利。同时,也便于我们及时接收、回复政府门户网站群众来信,尽快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群众来信栏目作为水利部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接受群众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和渠道,正在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

(四)拓宽渠道、增加途径

为了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促进信息公开方式多样化。我局坚持以现有的水利网、政府网公开政府信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和信息栏等其他公开方式将政府信息进行公示;通过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广泛发放宣传手册和材料;通过建设“三防水情语音查询系统”及“三防短信预警平台”使广大市民能通过各种通讯手段及时查询到指定站点的水情及市三防指挥部发布的各种预警信号;最大限度地把政策、法规、政务动态以及与市民息息相关的信息及时对外公布。

2008年,我局按照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累计主动公开信息466条,其中发布预警信息5/次,政务信息发布23条,公开办事指南10条,公开目录1条,机构概况1条,行政执法信息6条,水情信息420/次;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二、存在问题

我局自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虽然在局领导的一贯重视和督促下进行着不断地改进和完善,但还是存在不少问题。一是部分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尚需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政务信息发布时效性不强。由于内部各个环节衔接时间过长,新闻媒体成为政务信息公开的优先发布渠道,容易造成偏差甚至是错误;三是缺乏信息专业技术人员。目前我局没有计算机网络管理专业人员,网站维护由市三防办人员兼职。计算机设备管理、网站的建设缺乏系统的规划,维护工作的质量受到影响。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09年,我们将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结合工作实际,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继续加强《条例》学习,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我局将深入开展《条例》学习活动,对《条例》实施一年来所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剖析,对《条例》中的疑难条款展开讨论,进一步明确要求,掌握规则。加大宣传力度,使人民群众了解、熟悉、使用《条例》,为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实效。

(二)继续加强门户网站的管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需要,对门户网站进行改版,拓宽信息公开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丰富、更及时、更精准的政务信息。

(三)继续建立健全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查、更新维护、考核评价、监督评议、宣传培训等工作机制和制度,促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水平。

 

 

                     〇〇九年五月十五日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