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清远市教育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清远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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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清远市教育局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清远教育网(http://qyxx.edugd.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清远市教育局办公室,电话:0763-3361295。
一、概述
一年来,市教育局根据有关会议精神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贯彻《条例》,建立组织、健全制度,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及时利用多种渠道发布和更新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抓实抓好,我局建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同时成立由办公室主任任组长,教育、计财、人事、督导等职能科室负责人和具体负责公开的人员为组员的市教育局信息审核公布小组。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定期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规范、高效开展。
(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形成长效机制。2008年2月印发了《清远市教育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明确了清远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规定了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程序、监督和保障。之后又陆续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流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政府信息内容概述编写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和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文件,建立了一整套信息公开的制度。根据信息公开的要求,对局机关发文稿纸进行修改,要求在起草公文时即明确信息的公开属性并按公文的审批程序进行运转报批,建立了信息公开属性确认制度并认真落实。
(三)抓好网上公开。一是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各科室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对要公开的文件进行详细梳理审定,确定了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和文件。二是制定主动公开目录、指南、规章制度及依申请公开流程,编制信息公开目录编码。三是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人员编辑每一份文件,按照目录分类录入并在网上发布。平时,根据日常文件信息是否公开类别,及时在网上更新、发布可以公开的文件信息,重点抓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公开。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公开形式。为了提高信息公开的效果,方便公众及时了解信息,我们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发布政府信息:一是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清远市人民政府”和局门户网站“清远教育网”公开政府信息;二是通过报纸、电视等途径进行发布;三是通过印发文件、定期编发清远《教育简报》等书式资料形式进行公开;四是设置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开。五是利用“民生热线”、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形式进行人工答复,接受群众咨询,就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问题进行政策宣传等。
2、公开内容。包括机构职能、领导班子、内设机构、行政许可、法律法规、人事管理、政府采购、工作动态、举报投诉等有关基本情况。除有保密需要的文件资料外,本局印发的文件通知、公示公告、教育动态等信息均全面实行网上发布,大大提高了公开工作的效率和效益。其中特别重要的信息,如教师招考信息、开学考试和教师资格认定等热点信息则第一时间在网上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08年度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大多都以老百姓电话咨询等形式予以解决。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暂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之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是公开的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很全面,信息更新有时还不够及时。另外,公开形式的便民层度也需进一步提高。
今后着重做好以下几件工作:
一是不断完善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公开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二是进一步创新公开方法,增多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让更多公众了解教育公开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使公开工作更规范。此外,要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