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清远市2009年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0-22 来源:市科学技术协会

为促进我市的科技进步,努力提高学术交流水平,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科技创新活动,为我市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贡献力量。根据清府办[2005]25号《清远市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奖励办法》文的精神和要求,现对我市2008年度自然科学各学科(包括基础科学、应用科学),科技创新、经济管理以及科普工作等方面的学术论文和科普专著进行征集及评选。现将论文征集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参评的论文发表或交流时间为20081120091230

()论文种类:

1在国内公开出版的科技刊物发表的论文;

2、在《清远科技》上刊登的论文;

3、在国际或国内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的科技论文。

()申报评选的论文的第一作者须是在本市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工作的科技工作者及我市的社会各界人士。

(四)论文所写内容属于本市自然科学各学科(包括基础科学、应用科学),科技创新、经济管理以及科普工作等方面的学术论文和科普专著范畴。

二、评选标准:

根据清府办[2005]25号《清远市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奖励办法》文要求和标准进行评选。

三、申报方法及材料要求

()申报方法:市级学(协)会会员可向所在学会提出申请,县(市、区)的作者可向所在地科协提出申请,或直接向市科协提出申请。专业技术人员比较集中的医疗机构、科研院所,由所在单位集中报送。

()材料要求:

1、填写《清远市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见附表一),已在有关刊物发表的论文在申报表中须注明刊物名称及刊号;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的论文,在申报表中注明会议的级别和会议名称;论文作者工作单位必须签上意见并加盖公章。

2、填写《清远市优秀学术论文同行专家推荐意见表》(见附表二)。申报的学术论文,须经2名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其中外单位的不少于1名)推荐。

3、以上两种表格均可在文件上复印 或请联系QQ1067526681

4、材料装订顺序为:1、《清远市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2、《清远市优秀学术论文同行专家推荐意见表》3、论文正文4、其他相关附件(刊物的封面、目录、文章或省级以上学术会议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申报材料分别装订成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以上报送材料不再退回。

5、交申报材料时,须将所刊文章的杂志、文集原件或省级以上学术交流会议的证明材料原件一并送交审核。上述原件经市科协经办人员审核确认后将立即退还作者。

(三)上报材料时附与正文一致的电子文档(可用优盘或光盘)。论文(电子文档)格式应尽可能符合如下要求:

     摘要(SUMMARY)可以是中文;题目,3号黑体字,居中;作者,4号黑体字,居中;单位和邮政编码5号黑体字,居中;正文和参考文献5号宋体字)或英文(作者、单位和邮政编码5号字,分三行,居中),正文用A4纸双面打印,右下角打页码,左右留空2cm,上下留空3cm

()此前已参加过地市级优秀论文评审的论文,不论获奖与否都将不再受理。

()申报时间:从发文日起至20091230止。

市级学会(协)、各县(市、区)科协、医疗机构、科研院所或论文作者本人必须在1230日前把申报材料报送市科协。手续不完善或不按规定时间报送的,将不予受理。

四、奖励办法

1、获得一等奖优秀学术论文,在全市科技奖励大会上进行表彰,由市政府颁发证书和奖金,同时可作为作者考核、晋升、聘任的成果依据之一;

2、获得二、三等奖的优秀论文由市科协颁发证书和奖金。

清远市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科协业务部。

联系人:钟卫红  陈瑞明

 联系电话:3362907

 联系QQ1067526681

 联系地址:清远市小市人民二路19号市机关办公大楼5号楼504室 市科协业务部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