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清远市环境卫生协会正式成立。目前,协会共接受申请入会的团体会员11个、个人会员43名,团体会员基本覆盖了市、县、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单位和从事环卫作业的企、事业单位。协会的主管单位是清远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清远市环境卫生协会是由清远市范围内的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和从事与环境卫生相关的科研、设计、教育、咨询、作业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企业、设备制造和销售等单位以及依法成立的民间组织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市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环境卫生协会的宗旨是: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执行政府有关市容环境卫生方针、政策;通过多种方式服务会员,反映会员意愿,为会员提供信息和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协助政府主管部门规范我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培育、发展市容环卫市场,促进经济、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在政府与环境卫生企、事业单位之间起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全市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
据了解,目前全市共有环卫工人2398名,每日承担1727万平方米道路保洁,1090多吨垃圾收集、清运、处置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