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检察机关按照省院统一部署,依托“阳光检务”工作平台,把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络作为工作重点,采取七项措施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和支持,取得明显成效。在近两年召开的全市两级人大代表大会上,全市检察机关的工作报告均获全票通过。
领导承担“包干”任务
为了将联络工作落到实处,市院要求全市两级检察院办公室要安排专人负责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办理相关日常事务。为了取得更好效果,院领导主动承担“包干”任务,如市检察院正、副检察长分别负责与在清远的全国及省级人大代表挂钩联系,确保联系到位和沟通渠道的畅通。
人大代表了解检察工作
08年以来,清远两级检察院,共向市级以上人大代表赠送检务公开手册1862册。通过举办检察开放日、召开座谈会、新闻发布会等,共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共100多人次到检察机关视察、检查工作,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取得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理解、重视和支持。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检察院邀请了全国人大代表杨月梅到该院视察和监督工作,请全国人大代表为贫困山区检察事业发展提意见,解难题,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这种做法得到了省院郑红检察长的关注和赞赏。
人大代表参加听证
近年来,我市两级检察机关选择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例,如英德英红镇“5.23”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案等,先后8次组织邀请各级人大代表102人观摩出庭公诉活动。其中,邀请全国人大代表1人,省人大代表10人、市人大代表36人、县(区)人大代表55人。09年8月,清城区院首次就未成年人不起诉决定召开听证会并邀请人大代表等各界人士参加,广泛听取意见,进一步取得代表对检察机关打击犯罪、保障人权尤其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建立督办报告制度
全市检察机关非常重视人大代表的来信及个案监督,把其作为改进各项工作的一项重要手段。市检察院连续两年向市级以上人大代表致函赠书送回邮信封,广泛、主动征求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人大代表进行监督和建言献策提供方便。同时,对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来信,逐件进行登记综合。对属自身管辖的,迅速办结后主动将案卷送人大评审,并对结果进行回访;对不属自身管辖的,转职能部门办理并及时答复信访人;代表建议中如有需要其他部门配合解决的问题,市院积极向政法委反映,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处理,并进行跟踪督办,给信访人一个满意的答复,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面对面征求意见
在每年人大、政协会议期间,院领导坚持带领干警分别列席会议,深入各代表团旁听代表们对检察工作报告的讨论,面对面虚心听取、收集、汇总、梳理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反映出存在的问题,会后及时认真制定整改措施,以便改进各项工作。
建立专题汇报机制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先后就反贪、预防、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等各方面情况,向市大人常委会作了专题汇报,努力改进各项工作。同时,一些影响较大的自侦案件及时向当地人大报告案件情况,邀请人大代表观看自侦部门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主动接受人大及社会监督;坚持每季度向人大常委会汇报一次检察工作;及时通报一个时期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坚持向当地人大发送检察工作动态信息及《检察简报》等。
检察官下基层联络
全市两级检察院把走访人大代表作为走访活动的重点,由院领导带队,通过主动登门拜访或请进来等形式,召开座谈会、专题报告会、参观访问等活动,征求人大代表对检察机关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强化法律监督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掌握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例如,从08年开始,市检察院陈盛华检察长连续两年率班子成员分别走访了全市的全国、全省人大代表和部分市人大代表。09年4月份,原清城区检察院刘斌检察长带队走访了清远市进田实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界的人大代表,了解金融危机下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在认真调研和充分听取意见后,清城区院制定了《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十条意见》,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赢得了人大代表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