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区开展全国第二批城市水土保持工作试点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06-06-07   来源:平台管理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第二批城市水土保持试点工作的通知》(水保[2000]525号),现对清远市区开展全国第二批城市水土保持试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从我市水土保持工作的实际出发,对我市城市化进程中已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综合治理,同时,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切实预防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造成新的水土流失,改善我市生态环境,促进自然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争创水土保持示范城市,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真正的珠三角后花园。
二、组织领导
试点期间,清远市区水土保持试点工作由清远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清远市、清城区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实施;国土资源、林业、公安、环保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该项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健全清远市和清城区两级水行政执法队伍,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市区水土保持工作正常开展。
(二)建立清远市和清城区两级政府定期向同级人大及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市区水土保持工作制度,并将市区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告。
(三)制订《清远市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细则》和《清远市区城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建设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生态城市的要求,确定我市水土保持工作规划,并将它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实施。
(四)选定试点小流域进行综合治理。
选定对市区和市郊影响较大的两条小流域:银盏河及迎咀河小流域进行治理。
银盏河流经市区南部,长22公里,流域面积133平方公里。它是市区水土流失最严重的河流,需治理的面积约14平方公里。
迎咀河流经市区东南部,长30公里,流域面积132平方公里,流域内水土流失严重,需治理的面积约20平方公里。
以上两条小流域需治理的面积共约34平方公里,占市区水土流失量的71%
(五)做好水土流失的预防工作。凡会引起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和资源开发活动,必须实行先审批后开发利用、谁开发利用谁保护、谁经营谁治理的原则,并且,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原则(即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在试点期间,对违反有关水土保持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造成新的水土流失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六)建立市区水土流失监测预报系统。
(七)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认识到水土保持的重要性。
(八)建立培训制度,通过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综合素质。
四、工作布置
根据水利部的要求,用三年时间(即2001-2003年)完成试点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布署如下:
(一)2001年工作安排:
1.
健全机构,配备人员,使水政监察机构真正运作起来。
2.
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召开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印发宣传资料。
3.
调查试点治理区域的水土流失状况,并通过声像、图片、文字等手段,记录在册。
(二)2002年工作安排:
1.
在两条小流域的主要路口等显要位置,设置标准较高的水土保持宣传牌。
2.
着手治理银盏河小流域,主要是:
1107国道龙塘路段沿线水土流失区域。
2)银英公路收费站以北大面积山体水土流失区域。
3)高桥水一带沿京广线近5公里长范围的水土流失区域。
3.
重点治理银盏水库库区近十几年遗留的面蚀及崩岗流失区。
(三)2003年工作安排:
1.
上半年:重点治理迎咀水库库区的水土流失,并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关闭一批对水库污染较大的采石采矿点。
2.
下半年:重点治理迎咀河小流域范围内的水土流失,主要是源潭青龙一带大面积自然水土流失。
2003
年底,对三年试点工作进行回顾与总结,并按照水利部的验收标准自我检查、自我验收。 
五、经费支出
(一)试点期间的工作经费:
办公费用15万元,宣传培训费用10万元。
(二)治理水土流失费用:
治理银盏河、迎咀河两条小流域,大约需要土方35万立方米、浆砌石9000立方米、干砌石1.2万立方米、混凝土5000立方米、植草种树29平方公里、劳动工日1.65万个。三年期间共需投入治理经费730万元。
以上两项费用合计755万元,其中,争取上级支持450万元,本地解决300万元。
六、经费来源
清远市区开展全国第二批城市水土保持试点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它涉及到清远市、清城区及其水土流失的乡镇和林场等。因此,其所需经费主要从以下几个渠道筹措:
(一)争取省政府的财政支持。
努力做好我市水土保持基础工作,争取得到省的财政支持和帮助。
(二)市政府给予财政支持。
清远市区水土保持试点工作与清远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建设珠三角后花园相辅相承。因此,市政府将安排水土保持专项资金实施该项工作。
(三)清城区及其水土流失所在镇政府筹措资金。
清城区及有关镇政府应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依法筹措资金,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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