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三期简报
发布时间:2008-05-28   来源:平台管理

 

 

 

 

 

 

第 三期

 

清远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5月28日 

 

 

编者语:

429,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以后,市城监支队立即行动起来,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了创建方案,以确保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现刊登《市城监支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供各单位参考。

 

 

市城监支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20075~20085月)

 

为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在2008年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行列,在“十一五”时期将我市创建成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打造一个整洁优美、安全有序、文明舒适的城市环境,提升清远新形象,特制定20075月至20085月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为指针,坚持“三大文明 ”协调发展的方针,按照领导是关键、整治是重点、管理是根本的工作思路,群策群力、团结拼搏,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城市管理和宣传,大力掀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热潮,以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品位,提高市民现代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增强我市综合竞争力,稳步推进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

二、总体目标

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着力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城市管理宣传咨询和调查,加大整治“六乱”、查处“两违”力度,进一步提高支队全体人员的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依法行政水平,增强市民的城市意识、法律意识和公德意识。提高城市的美化、绿化、亮化水平,实现城市管理上环境文明、市民文明、执法文明的目标,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创建文明城市的验收。

三、任务要求

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坚持科学发展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精神面貌建设成就显著,市民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较高”的总要求和《清远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表》的分工,支队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整治广清、清源、清四、清连等四个城市出口的脏、乱、差,树立城市形象。

(二)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要建立完善“便民、利民、为民”措施,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文明用语,文明执法,文明服务,克服“四难”现象,形成廉洁、勤政、透明、公正、高效、务实、文明、为民的行业新风。

(三)加大市容市貌管理力度,严格整治占道经营等“六乱”行为,全面查处违法建设和违章搭建,整顿违章户外广告,确保市容市貌整洁美观。

四、实施步骤

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075月至7月)

主要任务:

(一)召开创建工作动员会(5月上旬)。成立支队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支队、中队分别召开创建工作动员会,层层动员。让全体队员充分认识创建活动对加快我市发展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集中到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来,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开展全方位的城市管理“大宣传”活动(5~6月)。通过小喇叭、宣传车、派发整治通知、小区张贴“给市民的一封信”等宣传活动,在清远日报组织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管理知识智力竞赛有奖问答,在清远电视台《百姓关注》栏目播出城市管理系列片。向广大市民宣传城市管理工作、城市管理法规和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和具体内容,动员全体市民积极参与到创建文明城市行动中来,自觉配合和支持我们围绕创建工作开展的一系列清理整治工作。

(三)组织街头咨询和调查活动(7月)。在市区组织一次城市管理咨询和调查活动,通过向过往市民及商铺派发城市管理工作问卷调查表、解答市民咨询和登记受理投诉等形式,充分了解和掌握市民对城市管理的需求和建议。将收集的意见、建议进行综合疏理,提高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服务质量,为全面开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第二阶段:全面整治阶段(20078~20083月)

主要任务:

(一)整治市场周边“六乱”。对市区各市场周边街巷的物品摆卖、拉挂、堆放情况和道路污染情况及市民投诉情况等进行深入调查,逐个制订出规范管理方案。在此基础上,通过定员管理、机动巡逻和突击整治等方式,循序渐进,逐个攻坚,实现对市场周边的全天候规范管理,遏制脏、乱、差现象。

(二)整治城市道路“六乱”现象。一要严格按照岗位管理责任制要求,规范城市道路每个路段的管理,严格整治店外经营、超线经营和乱摆卖现象,着力整治洗车档、修车店、烧烤档、大排档等占道经营并污染道路的行为。二要逐街逐巷对路面乱摆放的太阳伞、广告灯箱等进行彻底清理,严厉查处占道装修、挖掘道路行为。三要通过罚款、暂扣、锁车等措施,严格整治车辆在城市道路上乱停放的行为,规范占道临时停车场的管理,重点控制好旧城完成改造的街道和新城区、广清大道、连江路、滨江路、凤鸣、北江路等主要道路的乱停放现象。

(三)整治乱拉挂、乱张贴、乱涂画。乱张贴、乱涂画的内容大都涉及制假造假违法犯罪,如制贩假发票、假文凭、假车牌等,要积极争取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组织税务、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共同整治,从源头上解决乱张贴、私涂画问题。二是请求政府号召市区各社区积极参与,并明确他们的责任,组织社区力量,清理居民楼道、建筑物外墙“牛皮癣”,净化社区环境。三是动员全社会参与主动监督和清理门前的乱拉挂、乱张贴、乱涂画行为。

(四)治理违法建筑和违章搭建。严格实施查违工作责任制,按块块管理的方式,强化各辖区查违小组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及时拆除,把违法建筑和违章搭建遏制在萌芽状态,确保城市规划原貌。

(五)清理整治违章户外广告。请示市规划局,要求开展深入广泛的户外广告整治活动,采用调查核实、责令整改、强制拆除“三步曲”,规范包括门店招牌、霓虹灯、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等在内的户外广告的管理,改变目前户外广告管理混乱、良莠不齐的状况,为创建文明城市营造亮化、美观的市容环境。

(六)整治市区出口及城乡结合部的“六乱”。按要求配合有关部门治理好清广、清源、清四、清连等四个城市出口的脏、乱、差,提升城市形象。同时,要对城乡结合部的脏、乱、差严格治理、严密监控、查缺补漏,消除管理盲区。

第三阶段:自查自评、整改提高阶段(20053月~20085月)

主要任务:

(一)继续抓好整治工作,巩固整治成果。

(二)支队按创建标准自查自评。

(三)邀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领导检查指导工作。

(四)接受市创建办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单位标准进行评估。

(五)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提高,确保创建整治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六)进行全面总结,迎接检查团的检查、评选。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责任落实,顺利开展创建工作,支队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李显秋(支队长)

副组长:蔡金维(副支队长)

  员:朱振宇(副支队长)、植春姣(副支队长)

        刘元鑫(工会主席)

领导小组成员分工负责,跟进督导创建工作。各中队长为辖区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安排、指挥辖区日常管理和清理整治行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支队下达的创建工作任务。

 

 

 

 

 

抄送:省文明办、清远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正、副组长

      清远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成员、清城区委区政府、市直及驻清单位

                                         (印2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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