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材料收集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08-06-04   来源:创文明办

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材料收集会议上的讲话

 

2008529

 

同志们:

今天,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这召开城区创建办、市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单位办公室主任会议,主要是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材料准备工作,迎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检查考核的到来,下面我就《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测评操作手册》的要求,提出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材料整理准备工作意见及说明。

一、认真细致、准确科学,做好材料收集整理工作

1材料收集的年限:城区创建办、市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责任单位这次所要收集整理的材料,一般为2006年和2007年度的材料, “材料审核记录表”中有特别要求的除外。比如个别测评内容属于惯例性工作,其工作年度在2006年之前已经建立并延续至今的,可根据2006-2007年范围以外的材料来测评。提供的材料应全面、准确,符合指标内容和测评要求,以证明指标达标为原则。材料审核和数据的来源:一是国家、省、市统计年鉴;二是市、区相关政府部门的统计或提供的资料;三是市、区责任单位提供的资料。

2材料中有要以人口为计算基数的数据,以市直、城区户籍人口为统计口径。

3、材料以“件”为最基本的整理单位,每项“测评内容”中的一个指标为“一件”(如干部学习教育的第一项内容“理论学习与宣传”的第一个测评标准为“党委中心组坚持理论学习”,其编号为:111-1-1),一件填写一份“测评材料提交表”,并附提交材料目录。

  4、所有“测评材料提交表”均先提交市创建办初审合格后,由责任单位盖章,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否则一律无效。

  5、提交的材料凡涉及数据标准的,需如实填写所需数据,并注明数据来源,要求提供两年数据的,分别填写两年数据,并计算平均值;涉及文字描述性标准的,要分清段落,语言表述尽量精炼,紧扣标准。

  6、“测评材料提交表”涉及的内容如果有原始材料,如文件、档案、音像、图表等各种相关佐证材料,需一并提交。请尽量提供原件,因归档等原因不能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并由提供部门在右上角盖章。

  7、内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责任单位的指标,要认真对照指标测评要求,结合有关责任单位职能和工作实际分别进行编制、整理和提供。

  8、所有文字材料均须打印,提交材料以A4规格为标准。

  9、所有的“测评材料提交表”和提交材料目录必须同时提交电子版。

10、所有的“测评材料提交表”及原始材料均要求一式两份。

二、做好实地考察点的准备

《测评体系》中,许多环节会采用实地考察和模拟操作的方法进行,有关单位要根据《测评体系》,认真填写《实地考察点(单位)申报表》和《“窗口行业”考察点申报表》,并按照《实地考察操作表》和《“窗口行业”考察操作表》的要求,加以整改和完善。我认为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自查、整改和完善。

1、整治好环境。所有申报的实地考察点和窗口行业考察点,各责任单位一定要整治好环境,卫生整洁,各项制度上墙,宣传栏有创建内容,绿化美化。

2、设施齐备完好。考察点力求各项设施整治完好,需更新的要更新。

3、制度完善公开。窗口行业考察点,除窗口各项服务设施齐备完好外,有关政策制度做好公开。

4、执行行业标准,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5、队伍精神风貌良好,以维护形象。

具体按照《实地考察操作表》和《“窗口行业”考察操作表》的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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