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建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设置交通标识的建议》(第20200072号)收悉,现综合清城区、清新区人民政府和市公安局的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清泉路南段与学前路丁字路口警示黄灯的问题
为规范该路段的停车秩序,清新区将继续采取保留停车区标志牌和路牌。同时,为切实解决光能警示灯被遮挡的问题,已将光能警示灯移至清泉路对面区域,保障过往行人及车辆安全。
二、关于清新三中、回澜中学路口红绿灯问题
近期,清新区对清四公路中间缺口进行了封闭改造,封闭了大部分中间缺口,上述两处路口车辆调头需求增大,通过交通信号灯控制,可以减少调头车辆与直行车辆冲突,减少交通事故发生;针对上述两处路口附近师生、村民存在通行需求,通过交通信号灯控制,也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因此,暂不建议将上述两处路口的交通信号灯设置为黄闪灯。同时,交警部门将针对假期通行情况,对上述两处路口交通信号灯配时方案进行了调整优化,提高通行效率。
三、关于城西大道清四路口南向60米调头缺口问题
清新区交警大队已封闭该调头缺口,同时针对车流情况,辖区大队将适时加强巡逻管控力度。
四、关于清新三中学校门“双黄实线”不规范的问题
目前,清新区在学校北门口设置单边黄虚线和掉头标志,在学校东门口设置双虚线,方便师生出入,该项工作已完成。
五、关于中山南路与新宁路路口左转与直行共用车道的问题
该路口为双向四车道。在日常通行过程中,右侧两条直行车辆可以满足直行车辆通行,将左起第二车道设置为左转、直行共用车道,在左转车流较大的情况下可借用该左转、直行共用车道,有效提高通行效率。由于中山南路南北向已实现平峰期绿波带设置,左转与直行共用车道对车辆通行秩序、效率影响不大,因此暂不调整上述通行方式。
六、关于中山路与清和大道交叉路口地面标识不明晰的问题
清新区将于近期作出调整,将中山路与清和大道交叉路口北往南方向地面导向标志由左转专用调整为可左转可直行。
七、清城区松岗路与北门街的十字路口信号灯的问题
清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已派员到现场进行核查,下一步,将根据道路车流的实际通行情况,对交通信号灯的配时和放行方式进行科学合理调整。
八、关于凤城大桥桥底与第一城之间的路段增设红绿灯和指示牌的建议
一是随着北江路、凤城大桥周边道路的逐步改造完善,北江二路机动车转入凤翔大道凤城大桥南桥头,以及凤翔大道转入北江二路的机动车,在凤城大桥与北江路桥东、桥西形成两个复杂的平交路口。在早晚高峰期,北江路、凤翔大道的车流量非常大,导致两个平交路口机动车冲突非常严重,通行效率缓慢,已成为当前难以解决的交通拥堵节点,加上北江路静福路口至市政府后门路口相距不足400米,如在凤城大桥桥底与第一城之间的路段增设交通灯,则会造成北江路沿线交通灯过密,人为造成交通拥堵,故不建议在此增设交通灯。二是针对凤城大桥南桥头交通疏导的问题,清城区交警、城管部门采取多项措施进行疏导,对该路段道路重新施划了交通标线,在车辆交汇处科学合理设置植物隔离等方式,以提高车辆通行效率。交警部门在交通高峰期时,安排警力在路口执勤、维护疏导交通,并派出警力在该路段加强沿线道路巡逻管控工作,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九、关于拓宽小市南埗路两边的路基改成车道的建议
目前,清远大桥已维修完毕恢复通车,姐妹桥的交通压力已得到了极大的缓解,姐妹桥南桥头匝道处的早晚高峰期临时封闭措施也同步撤销。因此,暂不建议“拓宽小市南埗路两边的路基改成车道”。
十、关于在小市立交桥路口建造下沉式隧道的建议
小市立交桥当时是由市级相关部门建造的,投入使用才几年。针对是否需要改造的问题,应综合考虑立交桥的安全问题等多方面因素,具体需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和专家开展调研会议进行商讨,故暂不建议“建造下沉式隧道”。
十一、下一步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建议公安交警部门结合道路实际情况,在交通高峰期时,安排了警力在各主要道路、路口执勤,维护疏导交通,并派出警力在主要道路加强巡逻管控工作,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同时,在日常工作中,不定期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和交通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守法意识和文明意识。
此外,清城区人民政府为进一步优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根据市政府会议精神,由市“PPP”工程综合智能交通承建单位成立了专业的交通信号灯优化配时团队,对清城区道路交通实际情况进行调研分析,并逐步对清城区的交通信号灯放行方案及配时方案进行优化,同时对路段的车流、人流进行统计调研,根据群众的需要和实际出发,对个别道路的停车位进行相关增设、撤消以及适当调整,以满足部分群众停车难的同时,缓解道路的交通压力。切实对辖区各路段进行有序排查,发现交通标志、标线模糊、缺失等问题,迅速进行整治,切实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建设和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对我们做好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有很大的帮助和启发,欢迎继续为我市城市建设和综合治理建言献策。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10月21日
(联系人:郭 尧;联系电话:3396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