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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0MB2C91736P/2023-00104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3-08-28
名称: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20230314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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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20230314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3-08-28  浏览次数:-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20230314号提案答复的函

魏业渊委员:

您在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处理场的建议》(提案第20230314号)收悉。我局综合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土地开发储备局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建筑垃圾消纳处理场的概况

目前,全市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建筑垃圾消纳处理场共有两个,为连山县建筑垃圾消纳场,该消纳场占地面积9.6亩,总消纳容量6.5万立方米,于2021年1月投入使用;连南县建筑固废综合循环利用中心,占地面积39.51亩,总消纳容量10万立方米,该消纳场正处于试运行阶段。另正在规划推进的建筑垃圾消纳处理场共有五个,包括市区特许经营项目公司清远市德晟建筑再生资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在清城区龙塘镇、石角镇分别设立1个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英德市建筑垃圾处理场提质改造特许经营项目和连州市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工作;阳山县建筑垃圾预处理(受纳)场项目,目前正在开展用地报批、环评等前期工作。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积极指导各县(市、区)根据属地建筑垃圾产生量、种类、分布及资源化利用市场情况,合理安排建筑垃圾处置项目的布局、用地和规模,科学编制本地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合理布局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所和资源化利用项目。鼓励毗邻地区共建设施协同处置,降低运输成本,提高处置效率。二是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建设高品质县镇村为契机,提出“科学推进各县(市、区)建筑垃圾末端处置设施建设,鼓励统筹规划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和资源化利用场,提高建筑垃圾处置能力,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工作目标,将县(市、区)建筑垃圾消纳及资源利用厂的用地需求纳入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的《清远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三是有序推动建筑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鼓励各地灵活采用PPP、BOT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建设与运营,提高全市建筑垃圾处置能力和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单位,进一步分析研究,加快推动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落地开工建设。一是规划先行,科学推进。结合项目选址论证情况,加快修改完善与项目配套的《清远市区建筑垃圾消纳处理场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文本内容,同步开展专项规划环评、稳评工作。二是加快推进项目选址工作。结合在编的《清远市区建筑垃圾消纳处理场专项规划(2021-2035年)》,在前期全面调查与分析的基础上,科学开展项目选址论证,尽快确定项目用地。

感谢您对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8月23日

(联系人:朱志华,联系电话:3396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