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5.《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我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6〕22号);
6.《财政部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方案》(财办发〔2017〕37号);
7.《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发布市县两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工作的通知》(清府办函〔2021〕102号);
8.对信息公开工作提出要求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清远市财政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清远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微信及有关媒体主动公开
【监督渠道】通过清远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互动、电话监督等方式监督
网站互动:(http://www.gdzwfw.gov.cn/?region=441800)
电话监督:0763-3877220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处室 |
一级 | 二级 |
1 | 组织机构 | 机构职能 | 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办公地址及通讯信息 | 人事教育科 |
2 | 领导分工 | 局领导基本信息、领导分工等 | 人事教育科 |
3 | 内设机构 | 机构设置情况 | 人事教育科 |
4 | 直属机构 | 直属机构性质、定位和主要任务以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 | 人事教育科、办公室及直属机构 |
5 | 工作动态 | (无) | 发布市财政局工作动态信息 | 办公室会其他科室及直属机构 |
6 | 部门文件 | (无) | 市财政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 | 各科室及直属机构 |
7 | 专题专栏 | 扶贫资金政策专栏 | 各项市级财政扶贫资金安排分配情况(其中分配情况包括资金总量、分配结果、使用方向等) | 农业科会各类扶贫资金归口管理科室 |
8 | 财政信息 | 财政预决算 | 全市及市本级预算、预算调整、决算、决算执行情况报告及相关报表 | 预算科、国库科 |
9 | 全市财政收支 | 月度全市财政收支情况、增减变化情况,年度全市财政收支情况 | 国库科 |
10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情况(除涉及保密要求不予公开外)以及对重要政策、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的情况。 | 国库科会相关资金管理科室 |
11 | 部门预决算 | 市财政局及下属单位年度部门预算、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等 | 办公室及直属机构 |
12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及相关政策文件 | 法规税政科 |
13 | 政府性基金 | 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及相关政策文件 | 法规税政科 |
14 |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无) | 清远市财政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办公室 |
15 | 通知公告 | (无) | 业务通知、公告公示等 | 各科室 |
16 | 建议提案办理 | 承办的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主办件办理复文 | 各有关科室 |
17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地方债务及政府社会资本合作 |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情况;债券基本情况、资金使用、建设进度、运营情况等存续期信息;可能影响债券的重大事项、债券资金用途调整等情况;涉及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的问责结果。 国家和省出台的政府社会资本合作政策制度文件、我市相关项目入库、退库审核情况信息。 | 债务科 |
18 | 工作计划及总结 | (无) | 局每年度的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 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