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18〕11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等有关规定,我局拟定了《清远市直公办普通高中住宿费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2020年11月9日至11月18日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征求修改意见建议和是否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意见。截止11月19日,我局未收到公众反馈任何意见建议。
特此公示。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