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发改价格函(3)〔2021〕21号
清远市清城区顺拓公共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清远高铁站停车场收费标准的申请》等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高铁站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继续按清发改价格函(3)〔2020〕7号文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直至新的价格政策出台为止。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5月17日
清发改价格函(3)〔2021〕21号
清远市清城区顺拓公共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清远高铁站停车场收费标准的申请》等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高铁站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继续按清发改价格函(3)〔2020〕7号文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直至新的价格政策出台为止。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