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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00072997890/2023-00136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3-03-03
名称: 藏东南至粤港澳大湾区±800 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藏澜直流)(清远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网上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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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东南至粤港澳大湾区±800 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藏澜直流)(清远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网上公示

发布日期:2023-03-03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及相关文件的要求,藏东南至粤港澳大湾区±800 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藏澜直流)(清远段)现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工作,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实施的意见与建议。

一、项目概况

  藏东南至粤港澳大湾区±800 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藏澜直流)广东段线路由桂粤省界起,途经新建佛山古屋换流站,止于新建东莞换流站。推荐路径途经肇庆市、佛山市、清远市、广州市、韶关市、惠州市及东莞市,广东段线路总长约555km。其中清远段由肇庆市威整镇东北侧进入清远市清新区,线路由西向东途经清新区、清城区、佛冈县,线路长度约为121km。藏澜接地极线路,单独走线部分均在清远境内,途径清新区、英德市,线路长度约为71km。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初步分析可能存在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1.项目建设前期涉及立项审批等问题;

  2.项目建设涉及临时占用地和永久用地的征用、赔偿、安置等问题;

  3.项目建设施工期对当地环境造成的影响;

  4.项目建设施工期涉及施工人员劳资纠纷等问题;

  5.项目建设施工期及运营期带来的管道安全问题;

  6.项目建设若发生工程事故、群体事件等,媒体舆论导向造成的影响。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期限

  本项目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受项目建设实施影响的居民群众、社会团体与企事业单位,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反馈意见与建议。

  建设单位: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广州局

  评估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12号

  联系人:马工

  电话:020-32116230

  邮箱:zangdongnan@126.com        


2023年03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