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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0007299914L/2023-00067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3-04-23
名称: 开别人车门,开自己“班房”门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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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别人车门,开自己“班房”门

发布日期:2023-04-23  浏览次数:-

近日有车主报案

自家轿车内有重要财物被盗

清远公安雷霆出击

没想到还牵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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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近日,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接到事主报警称,其轿车车内物品被盗,被盗物品有行驶证、驾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以及银行卡等重要证件和物品。

接报后,清城分局刑事犯罪侦查中心打击“盗抢骗销”专业队联合松岗、洲心派出所迅速出击,经过缜密侦查,初步锁定犯罪嫌疑人为周某、何某。

经研判分析,该两名嫌疑人与多宗盗窃电动车案件亦有关联,案发后,警方迅速将犯罪嫌疑人周某、何某抓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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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讯问,两名犯罪嫌疑人均对盗窃车内物品一案供认不讳。此外,两名犯罪嫌疑人还供述了其近期在清城区多个商场及住宅区等地盗窃摩托车、电动车的犯罪事实,成功带破多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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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小案不小办
件件系民心
一件件小案的快速侦破
“攒”起人民群众满满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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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4月19日,英德市公安局大站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其在大站新市场的商铺被盗牛奶两箱。

接报后,民警立即对案件展开侦查,经过对现场进行走访分析,最终锁定了嫌疑人丘某。

当日下午16时许,民警成功将嫌疑人丘某抓获,当场起获涉案牛奶一箱。在随后的调查中,民警发现此前丘某曾有过多次盗窃行为。
经讯问,丘某对其多次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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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犯罪嫌疑人丘某已被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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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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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停放时一定要加强安全防范
切忌将贵重物品放在车内
如遇车辆被砸车内物品被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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