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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0007299914L/2023-00095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3-06-21
名称: 关于启用乐广高速公路5套电子警察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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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乐广高速公路5套电子警察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06-21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创建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将启用乐广高速公路5套电子警察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的电子警察监控设备点位

  乐广高速公路南行K134+670M--K144+242M、南行K170+550M--K182+000M、南行K214+800M--K225+900M、北行K170+950M--K162+250M、北行K144+190M--K129+800M共5处区间测速设备。

  二、上述电子警察监控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查处。

  三、实施时间和措施

  自通告之日起五日后实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强道路安全管理,对上述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清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五大队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