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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0007299914L/2024-00087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4-11-05
名称: 关于启用乐广高速公路南行K237+110M—K246+900M、南行K214+800M—K225+900M、南行K170+500M—K182+000M、北行K144+190M—K129+900M区间测速电子警察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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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乐广高速公路南行K237+110M—K246+900M、南行K214+800M—K225+900M、南行K170+500M—K182+000M、北行K144+190M—K129+900M区间测速电子警察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11-05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创建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现将启用乐广高速公路区间测速电子警察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分别为南行K237+110M—K246+900M、南行K214+800M—K225+900M、南行K170+500M—K182+000M、北行K144+190M—K129+900M共4处区间测速设备),用于抓拍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现向社会公示,将于2024年12月5日0时投入使用,提醒广大驾驶员守法出行,安全驾驶。

  特此通告

  

             清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五大队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