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清产业园,高新区企业服务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项目入库(地市级)工作的通知》(粤工信信软函〔2020〕85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项目入库(地市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为支持自主软硬件关键核心技术、基于自主软硬件环境的核心工业软件和行业基础软件研发攻关和产业化项目。
二、2017年12月前在清远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且符合《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项目入库(地市级)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申报要求的企业自行选择申报,申报材料编制要求按《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项目入库(地市级)申报书》清远市模板(详见附件2)。提交申报材料要求:纸质材料装订成册(胶装),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8份;电子材料(可编辑版本及盖章扫描件)刻录光盘3个。9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分别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科301室(纸质材料一式6份,光盘2个)、按所属地报送广清产业园、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纸质材料2份、光盘1个)。9月30日前自行登录省工信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210.76.80.141完成线上申报。申报单位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同时需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项目评审入库、现场核查、绩效评价等工作。项目评审、核查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广清产业园、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汇总当地项目申报情况,出具推荐函推荐通过初审项目,于9月25日前报送推荐函和《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项目入库(地市级)汇总表》(详见附件3)纸质材料各1份及对应电子材料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科301室。
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汇总申报项目,于10月中旬完成项目现场核查、评审、入库等工作,向省工信厅报送项目入库、预算总体绩效情况。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项目入库(地市级)工作的通知(粤工信信软函〔2020〕854号)
2.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项目入库(地市级)申报书清远市模板
3.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项目入库(地市级)汇总表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10日
(联系人:陈君楚;联系电话:3366562)
附件:
1.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项目入库(地市级)工作的通知.pdf
2.附件2: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项目入库(地市级)申报书清远市模板.doc
3.附件3: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项目入库(地市级)推荐汇总表.doc